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木垒县委党校计划面向全疆公开选调1名 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疆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下列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良好的思想 政治素质,组织纪律性强,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2、现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止至1981年3月1日);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语言表达流畅,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具有党校工作经历者优先;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试用期未满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3、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限制期的; 4、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设定报名、资格审查、 笔试、 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笔试、面试均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研究生学历免笔试(按满分40分计算),直接进入面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职位指定的相关岗位从业经历证明材料;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红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报电子版)。 2、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3月15日止 3、报名地点:木垒县委党校办公室(木垒县花园东路),联系人:薛金国、王辉(联系电话:0994-4853506 13579468989 15299676488)。 4、通过资格初审的,统一参加笔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八届十次、昌吉州党委、木垒县党委全会精神、时事政治和公文写作。 2、笔试时间地点:2016年3月20日上午10:30-12:30,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可于考试结束第三日起登录木垒县政府网或木垒党建网查询。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 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查询:可于考试结束第三日起登录木垒县政府网、木垒党建网查询。 (四)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选调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委党校组织实施。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序递补。 (五)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选调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标准及程序执行,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委党校组织。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从参加考察人员中依序递补。 (六)决定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用人单位职位需求,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在木垒县政府网、木垒党建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未发现影响其选调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他 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待遇按照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未尽事宜由木垒县委党校负责解释。 木垒县委党校选调教师职位表a.rar
木垒县委党校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a.rar
中共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委员会党校 2016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