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昌高新区创建于 1991年 3月,1992年 11月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高新区,地处南昌市城东,坐落在风景秀丽的艾溪湖、瑶湖风景区,素有“紫气东来、风水宝地”之美誉,是江西省综合实力最强的国家级开发区,唯一的“千亿园区”。为进一步加强区内教育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赴部属重点师范大学大学举办专场教师招聘会,以充实优秀师资队伍,提升教育教学品味,助推区内经济快速腾飞。现将招聘教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会为南昌三中高新校区招聘初中阶段各学科教师共计14人,详情见《选聘岗位需求学科信息一览表》(附件1)。
南昌三中创建于1902年,为百年名校、省级优秀重点中学,与北京四中共享“南三北四”之美誉。2013年7月,南昌三中与高新区管委会联合办学,成立了南昌三中高新校区,该校位于美丽的艾溪湖畔。经过三年的运行发展,学校规模日益壮大,生源不断增长,教学质量迅速提高。
二、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急需急用、总量控制、留有余地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直系亲属在一个单位工作应回避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选聘优秀免费师范毕业生工作。
三、招聘对象、条件及待遇
(一)对象
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的2016届优秀应届免费师范生。(部属师范院校为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热爱教师职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没有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3.需取得中学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证书。
4.报名者所学专业应与岗位对口。
5.熟悉计算机应用,并能运用计算机进行课堂教学。心理健康、身体没有传染病或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无明显生理缺陷。
(三)待遇
1.选聘人员按《江西省免费师范毕业生履约管理办法》执行,纳入编制管理。
2.首次聘用期限三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选聘人员在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兑现待遇,试用期满后,聘期内工资、福利、社保等均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将招聘公告提供给部属重点师范大学官网(北京师范大学www.bnu.edu.cn、华东师范大学www.ecnu.edu.cn、东北师范大学www.nenu.edu.cn、华中师范大学www.ccnu.edu.cn、陕西师范大学www.snnu.edu.cn、西南师范大学www.swu.edu.cn)进行发布。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预报名与现场报名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将个人简历、《选聘部属优秀免费师范毕业生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及一张生活照(全身、站姿)电子稿发至邮箱:23230227@qq.com。
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待定(与招聘单位协商)
(2)报名地点:待定(与招聘单位协商)
2.报名所需材料
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此三证可凭毕业学校出具的有关证明并作出承诺);本人身份证、荣誉证书等原件、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协议书(备用)、《选聘部属优秀免费师范毕业生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证明(附件3)等。
3.报名截止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一周内。
(三)资格审查
应聘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到相应考点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有关证明应在学校开好一并带到考点)。选聘办公室工作人员按照《选聘公告》明确的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程。
(四)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将参加面试的人员按相近学科分为大学科组(分为文科组、理科组、综合组,具体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在相应考点进行面试。
面试内容为微格教学(片段)及回答相关教育教学(专业)问题,时间为20分钟,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确定意向性入闱名单时,先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生报考两个岗位的,其面试成绩同时参加两个岗位的排序),再按报考的岗位顺序确定。
选聘应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经面试专家组认定某岗位应聘人员虽排在拟聘之列,但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的,可以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本批次的选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全省、市范围内以择优选调部分教师的方式补充。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面试报选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最终报工委会确定名单,收集拟聘用人员就业协议书,并要求毕业生承诺,有下列行为之一,则取消其聘用资格:(1)毕业之前受处分;(2)未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3)未能按时毕业。(此承诺写在就业协议书备注栏里。)
(六)资格复审
拟聘用人员毕业后由区教育事业管理中心对其资格、表现等情况进行复审、考核,同时对一些当时提供的证明材料等进行确认。教育事业管理中心初审后再将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区人社局复审。
(七)体检、考核与聘用
1.体检标准参考《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办法》,具体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具体事项将在部属重点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发布。缺席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人员须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0天内,将其户籍所在地公安(边防)派出所出具的综治证明交至南昌高新区教育事业管理中心综合科,并联系其档案保管单位将本人档案按机要渠道寄至南昌高新区教育事业管理中心综合科。
2.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进行考核。
3.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南昌高新区管委会官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4.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人社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的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接受南昌高新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二)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南昌高新区管委会社会发展局教育事业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曾芬、张欢
联系电话:0791-88161448 0791-88160396
监督电话:0791-88161026。
附件1.《选聘岗位需求学科信息一览表》
附件2.《选聘部属优秀免费师范毕业生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附件3.《证明》
南昌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昌高新区管委会社会发展局
2016年3月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