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 人才强县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以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 招聘急需紧缺人才50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二是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三是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四是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三、招聘职数 林业高级工程师等共50人。具体包括副主任医师及以上、高级 规划师或国家注册规划师、高级畜牧师、兽医师等。(招聘岗位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符合规定的学历、年龄及专业要求; (三)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过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出示证明材料; (四)身心健康,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男55周岁(1961年3月1日后出生)、女50周岁(1966年3月1日后出生)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16年3月1日。个别岗位年龄条件以岗位要求为准,特殊专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七)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2、公安、检察部门正在立案侦查的; 3、纪检、监察部门正在立案审查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办法 采取 面试考核及考察的方式进行招聘,重点考核岗位 业务能力、学术成就等。 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纪检(监察)部门及相关招聘人才部门参与,对拟引进人才进行综合考核,并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报县委审批。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时间:2016年3月4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6年3月8日—3月23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和要求: 报名分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个人近期免冠半身彩色1寸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表》(附件2)。报名地点设在陵水黎族自治县委组织部人才科(地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建设路156号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大楼B105室)。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填写《报名表》(从《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或《陵水黎族自治县党建网站》下载)并将相关证书(范围同现场报名)的扫描件或数码件发送到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委组织部邮箱( lszzbrck@163.com)。 (3)未到现场报名的人员,领取《准考证》时,还需提交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4)应聘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已婚的还须提供由当地市(县)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4月中旬 地点:待定 (四)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采用问答等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水平等。 (五)资格复审、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检监察局、县人社局、用人单位等相关单位组织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和体检。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拟聘用人选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县委组织部指定的 医疗机构进行复查,以复查结果为准。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实事求是地写出考察材料,对考察对象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经组织考察,若考察对象均不胜任该职位,则取消岗位的公开招聘。 (六)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考察及体检等情况,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提出拟聘用人员,报县委县政府审批。 (七)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名单,在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7天。 (八)办理手续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 七、相关待遇 (一)招聘人员采取合同聘用方式 管理,至少签约3年以上。 (二)招聘人员符合《陵水黎族自治县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安家补助费。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必须签约在我县工作5年以上,才能享受安家补助费,安家补助费分五年等额发放。 (三)招聘人员的配偶、子女可在我县落户。招聘人员配偶属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或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副处级以下),在政策许可条件下,可调动到我县工作;随迁子女,可选择在我县内公立学校就读,由县教育与 科学技术局安排就学。 八、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6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招聘办法》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如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的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要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县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部门及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九、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下设办公室在县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张隆挺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芦海东同志担任,成员由县纪检监察局、县编办、县人社局、用人单位等相关单位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查阅报名者任职证书、学历、职称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系列工作。 十、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并解释。 咨询电话:0898—83332616(县委组织部) 举报电话:0898—83322476(县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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