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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安排
招聘时间:2016年3月10日9:00-17:30
招聘地点:陕西师范大学新勇中心【西】202、203、208、209、210
二、选聘原则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专业对口的原则,采取用人单位
直接考核审查、现场签订就业协议的办法进行。
三、选聘岗位
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初中语文、学前教育等。
四、选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教师品德和敬业精神。
(二)陕西师范大学应届研究生。
(三)所学专业必须与选聘岗位专业一致。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五)品学兼优,专业成绩突出,经学校推荐的优秀应届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五、选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选聘公告:在学校网站发布选聘信息。
(二)选聘时间:2016年3月10日(星期四)上午9:00。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学生准备个人自荐书,自荐书须有学校推荐的意见和教务处盖鲜章的学科成绩单。
(四)资格审查:对报名者进行登记、汇总,逐个审查报名者资格条件后,由评审组择优选择进入考核人选。
(五)考试:以国家对教师的基本要求为标准,以现行教材为蓝本,按照所学专业进行考核,择优选聘。
(六)签订就业协议:选聘的大学生与郫县教育局教师管理中心现场签订《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协议书其他约定内容注明:A、必须在郫县服务满五年,若违约,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贰万元。B、如体检不合格,本协议自动失效。
六、聘用及待遇
(一)本次选聘的教师占用财政事业编制,纳入县财政供给。
(二)选聘人员的人事关系一律放在郫县教育局教师管理中心。
(三)选聘人员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基础工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七、监督机制
为保证选聘工作公平、公正,在选聘期间,郫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科全程监督选聘工作。
八、工作纪律
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无论任何时候发现并查证属实,均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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