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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贵州毕节七星关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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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8 14:0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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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黔人社厅发〔2013〕11号)精神,结合七星关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七星关区广播电视台实际,经七星关区编办核准缺编情况、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岗、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毕人社复〔2016〕103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七星关区2016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招聘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毕节市七星关区2016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招聘专业按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大专学历及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四)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8年3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前能提交招考职位所需毕业证书的人员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截止2016年 3 月 7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
  (二)截止2016年 3 月 7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三)截止2016年 3 月 7日尚在试用期内的七星关区机关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五)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六)在公务员招考或区各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七)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八)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九)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16年 3 月 7 日——2016年 3 月 21 日。详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bjqixingguan.gov.cn/)。
  (二)报名时间:2016年 3 月 22 日-2016年 4月 5 日
  (三)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广播电视台(毕节市七星关区行政办公中心三楼七星关广播电视台302室,电话:0857-8347766)
  (四)报名办法:
  1.报名人员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材料报名)、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还需提交本人不超过5分钟的播音、主持的影像资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4张。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招聘方案》,下载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后,用 A4纸打印出《报名表》(只收打印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资格初审由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招聘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予以确认。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和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五)报考人员通过现场报名及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参加初试,初试合格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提交报名人员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材料报名)、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资格复审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六)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所有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职位;不符合改报条件的,及时办理退费手续。
  (八)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九)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考试过程全部要求用普通话进行,考试内容为上镜播报,考试时间为5分钟,考试总分为100分,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初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初试成绩同一职位考生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复试考试过程全部要求用普通话进行,考试内容为上镜主持和配音,即兴演讲。考试总时间15分钟,考试总分为100分,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复试成绩=考生总成绩。
  复试成绩同一职位考生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通过加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加试过程全部要求用普通话进行,考试内容为即兴演讲。
  此次考试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区)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2016届毕业生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资格证明材料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区事业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考试、体检、试用、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办在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报区人社局审批后,再报市人社局备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同级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三年,三年服务期限未满者不得有参加其他单位招考、工作调动等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8347766(七星关区广播电视台)
  监督电话:0857-8222524(七星关区监察局)
  0857-8946678(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股)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方案》解释权属七星关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招聘过程中,由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qixingguan.gov.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2016年毕节市七星关区第一批事业单招聘报名表ser.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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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毕节市七星关区第一批事业单招聘职位表ser.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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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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