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中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快速均衡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乡镇中学专任教师。为确保此次招聘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应、历届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之内。 二、招聘方式 根据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有关规定: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和需要常年在野外作业的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员,对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对口的应聘人员,经设区市以上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可以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因此,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的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乡镇中学专任教师17个岗位35人(详见附件)。 四、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3月1日后出生); (四)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还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查处的; 5.在公务员招考或各类考试中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录用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6日—18日 (2)报名地点:①上思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70-8525018或13877003043,联系人:江永超;②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联系电话:0773-5803280或13687708788,联系人:吴亮勇。 (3)报名要求: ①报名者报名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等学校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测试证书,近期小2寸同底免冠正面彩照4张(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通过资格审查初审后,由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 ②凡报考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招聘资格。 2.资格审查 报名后,由上思县公开招聘中学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费用 此次招聘不收取考试报名费。 (三)直接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资格审查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不少于1:3的比例,经确定符合条件的所有人员都列为面试人选,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不开考。 2.确定面试专家小组成员,面试专家小组成员为5人,由招聘领导小组从人社、教育和用人单位共同组成的评委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组成。 3.面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21日,每天从上午7:30开始进行,若面试工作未完成则顺延时间。 4.面试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 5.面试方式: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形式的试教方式。考察考生的教学设计各个环节和要素、板书设计、学生参与情况、课堂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容仪表等方面。 6.面试内容:①拟于应聘者报名时或面试前一天将相应学科的试教内容范围告知应聘者;②试教时间限制为每人20分钟;C、由同科目第一位参加面试的应聘者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教具体课时内容(即同岗位同题)参加面试。 7.面试成绩: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四)考核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合格分以上)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核、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和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1.考核 成立考核工作小组。从组织、人社、纪检、用人单位等部门中抽调人员,每组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报考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综合考核材料,对能否聘用作出考核结论。 2.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县人社和教育部门组织实施。体检费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公示和聘用 严格执行考试聘用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面试(试教)、考核和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防城港人才网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应届毕业生被确定为聘用人员后,应于2016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与学位证书原件进行复查,逾期将不受理,按取消聘用资格处理。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者,须与招聘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合同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在服务期内,不得调离招聘单位。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要主动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试题的。 (四)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其他 凡涉及本次公开招聘的重大事项或方案未尽事宜,由2016年 上思县公开招聘中学专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2016年上思县招聘中学专任教师岗位情况表 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思县教育局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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