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局在京直属企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16年2月2日发布了《国家统计局在京直属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报考我局各企事业单位,现发布补充公告,调整部分职位条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2.坚持考试和考察相结合,择优录用。 三、调整职位 四、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能够履行招聘岗位规定的义务; 2.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心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有志于投身中国统计事业;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学习成绩优秀,具备较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英语水平,硕士及以上学历需要英语六级成绩430分以上; 5.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五、招聘程序 凡符合条件并有意到我局在京直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填写《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于2016年4月1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往应聘单位电子邮箱中(电子邮箱地址详见《调整职位信息表》)。 根据职位要求和应聘者的具体情况,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择优确定各职位参加专业笔试或面试的人员。2016年4月10日前由相关招聘单位在国家统计局门户网站上发布笔试或面试公告。考试及考核程序如下: 1.考试(笔试或面试)、体检及考核; 2.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3.公示招聘结果; 4.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六、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参加招聘期间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附件: 1.《国家统计局在京直属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调整职位信息表》 2.《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国家统计局人事司 2016年3月10日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2ACF.tmp.png补充公告附件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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