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公办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事业编制)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6名(其中初中教师5名,小学教师41名),招聘学校、岗位、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2016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校教师招聘计划》(附件一)。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1.招聘范围及对象: (1)嘉兴市(包括县<市、区>)生源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嘉兴市户籍和嘉兴市生源的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包括县<市、区>,以2016年3月2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和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在校学习期间获得两次二等及以上校级年度奖学金的人员户籍不限。 2.资格条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20日及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二)在职教师 1.招聘范围及对象: (1)嘉兴市户籍(包括县<市、区>,以2016年3月2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学校在职教师。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2.资格条件: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从事相关学科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 (2)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及以上(须于2016年3月2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具有县级及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和县级教学能手应聘小学教师的,学历可放宽到大学专科。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县级及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和县级教学能手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5年3月20日及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县级及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和县级教学能手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办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与地点:2016年3月20日(周日)—3月21日(周一),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嘉兴市洪兴实验学校一楼演播室(常秀街398号)。 2.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①《2016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一份;②两张近期一寸证件照;③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生源地证明;④毕业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持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⑤教师资格证书(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师范生证明材料,见附件四);⑥各类获奖证书;⑦在校学习和实习成绩材料证明;⑧普通话证书。(以上材料均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2)在职教师:①《2016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校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三)一份;②两张近期一寸证件照;③有效身份证、户口本;④毕业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教师资格证书;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⑦所在单位聘任材料、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⑧各类获奖证书、普通话证书。(以上材料均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试行)》(浙人社发[2011]79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特别提醒:凡材料不全的不能办理报名手续。 (二)笔试 1.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含免笔试人员)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5倍的,不进行笔试,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根据参加笔试的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前2天,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免笔试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采用微型课和专家提问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入围体检。若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等,由招聘学校另行组织试讲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四)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人数的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考核 考核由区教文体局牵头,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www.kfrl.com)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区教文体局会同区人力社保局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核、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的、自愿放弃或在职教师不能提供解除(终止)聘用合同证明的,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按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到现场报名,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名,代报人按公告规定,提供报考人员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同时提供代报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2.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教文体局会同区人力社保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执行。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体检、考核、公示等事宜将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www.kfrl.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3.咨询电话:0573-82208473、83677751。 4.监督电话:0573-83682362(区监察室),82228947。 附件: 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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