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及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关于201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6]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2016年光泽县属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60人,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16年光泽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职位简章》。 二、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0日至1998年3月10日期间出生)。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0年3月10日至1998年3月10日期间出生)。 6.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7.各招聘岗位条件以《简章》的要求为准。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④现役军人;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⑥光泽县中小学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 (二)有关要求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若要求“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2.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报考条件所需要的相关证书,必须在2016年3月10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 3、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人员报考光泽县学校(园)须统一参加笔试。在职人员报考应持有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三、招考办法及成绩计算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比例计算。即:报考者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8日8:00—3月24日17:30。 2.报名方式:此次招考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进行报名、缴费。 3.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考生本人应于4月11日至16日后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考生进入考点的凭证。 4.注意事项: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事项,按招聘岗位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负责,因考生提供的信息不准确而无法通过资格初审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初审 由招聘单位对网上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报考者个人信息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即不予更改。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笔试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笔试时间为4月17日,上午为专业知识考试,下午为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有关说明,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准时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包括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参见附件)。笔试成绩计算: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3.开考比例:各岗位开考比例达1:1开考。 4.加分:笔试成绩公布前,按照省上有关规定,对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期满合格证书须于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的高校毕业生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予以办理加分手续,办理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至4月29日,逾期不予办理。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到光泽县教育局人事股办理加分手续,有关报考者经审核、公示后,按现行规定在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加分。 5.若出现多项加分情况,取其中最高分值一项。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取为公务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不得加分。 6.成绩查询:考生可于5月13日后,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核 1.进入面试后,招聘单位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2.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应提供招聘岗位规定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准考证、毕业(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若招考岗位有要求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不得参加面试。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面试时未能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应在体检或考察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五)面试 1.面试范围: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时间及地点:入闱光泽县中小学幼儿园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光泽县教育信息网公告栏(http://www.fjgzjy.con/)公布。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片段教学形式。 4.面试考生的通知与递补: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前2天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而产生空额的,应在面试前2天16:00之前由招聘单位确认,在报考该岗位成绩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面试当天,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5.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不得聘用;若招聘岗位只有一名考生入闱面试,则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为合格。若同一岗位2名以上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则经教育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加试一场测试,名次按加试的测试成绩排列。 (六)体检 1.同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2.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3.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面试成绩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未在规定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与聘用 1.光泽县中小学幼儿园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光泽县教育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2.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递补人选由光泽县教育局和招聘学校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八)补充招聘 7月上旬,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补充招聘必须符合上述各项规定。 五、其他事项 1.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2.本公告由光泽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0599-7933834。 附件: 2016年光泽县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招聘职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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