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工作需要,推进我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关于201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6]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师队伍实际,特制定2016年莆田市荔城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面向全省。2016年3月18日前常住户口在我省的报考者,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应、往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2016年3月18日前常住户口不在我省的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4年、2015年、2016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 专门岗位仅限于招聘在本市服务及我市生源在市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且2016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19个岗位,共19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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