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共40名(硕士研究生优先):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面向全国,具有大兴安岭地区户籍优先。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9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未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2、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胜任相应工作的基本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及身体、心理素质。 3、统招本科(本科二表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和非师范类应往届毕业生。 4、所学专业与申报岗位一致或相近。 5、报考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没有教师资格的考生,允许报名参加考试,录用后在试用期内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纳入正式编制管理,否则予以解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大兴安岭教育网、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的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开考或调整岗位计划。 2.报名提供材料:(1)身份证,(2)毕业证(学信网认证表),(3)教师资格证,(4)《大兴安岭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5)1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前三项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报名时间:2016年3月24日-25日 报名地点:行署教育局5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457-2120078 4.资格审查: 由行署人社局、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随时取消资格。 5.报名费用:130元(不包括面试)。 (三)考试 1.笔试。行署人社局统一组织,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不列入面试对象。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硕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只进行面试,成绩单独计算。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由行署人社局负责组织,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采取说课和讲课的形式进行。说课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学设计、教学基本功、教学能力、教学思想、教育教学的专业素质。讲课按照所抽取的课程内容,现场教学,通过考察教学组织、教学能力、教学效果等方面,测试教育素质和实践工作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及聘用 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按照招录考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确定录用人员。考生自愿放弃的,则按该学科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但综合成绩要求达到及格线以上。经批准的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兴安岭教育网站公示7天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对新招录教师采取试用期管理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间,由用人单位对录用人员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大兴安岭实验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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