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和调配管理的若干规定》(德教[2011]6号)、《德清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实施方案》(德教人[2015]101号)等精神,结合学校(园)需求情况,现将舞阳学校、科技新城幼儿园面向部分公办义务段学校(幼儿园)选调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1.舞阳学校选调对象为实验学校、逸夫小学、武康英溪小学、德清二中、武康中学在编公办教师。 2.科技新城幼儿园选调对象为机关幼儿园、第一实验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远望幼儿园、武康幼儿园在编公办教师。 二、选调要求 1.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教师,在该校服务满五年后方可申请选调;已跨校交流的教师在流入学校工作满三年后方可再次申请选调。 2.获得县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教学中坚、名教师、各类“十佳教师”及以上荣誉或评为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必须继续在所在学校服务满三年后(以发文日期为准)方可申请选调;获得县教学新苗一等奖的,必须继续在所在学校服务满二年后(以发文日期为准)方可申请选调。若在同一学校任教满12年的教师,此条件可不作要求。 3.应聘舞阳学校的,男50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应聘科技新城幼儿园的,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4.相应学段每学科每校(园)限报1人,具体由学校把关。 三、选调岗位及人数 1.舞阳学校(17人) 学科 | | | | | | | | 社会·思品 | 小学部 | 3 | 3 | 1 | 1 | 1 | 2 | | | 初中部 | 1 | 1 | 1 | 1 | | | 1 | 1 |
2.科技新城幼儿园:学前教育4人 四、选调办法 1.报名。意向选调教师向现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填写《2016年武康建成区公办义务段学校(幼儿园)教师选调申请审核表》(见附件),经现工作单位审核同意后,于2016年3月30日下午4时前到招聘学校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须随带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学校初审汇总后,于3月31日下班前将报名材料交组织人事科审核。 2.组织竞岗。经教育局审核后,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参与学校(园)竞岗,具体竞岗办法由招聘学校(园)制定,并组织实施。竞岗入围者经应聘学校签署同意意见后,于2016年4月5日上午统一交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3.县教育局批准同意后,选调人员于2016年暑期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1.选调人员被新单位聘用后,按新单位岗位设置情况重新聘任(舞阳学校岗位设置将根据单位实际人数重新设置)。若新单位相应岗位设置已满,则实行高职低聘。 2.近三年受到行政处分或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被举报查实的教师,不得参加选调。 3.服务期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8月31日。 4.咨询电话:0572-8367916,8062792。 附件:2016年部分公办义务段学校(幼儿园)教师选调申请审核表 德清县教育局 2016年3月25日 附件:2016年部分公办义务段学校(幼儿园)教师选调申请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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