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基本情况介绍 湖南大学为教育部直属“211”、“985”高校。法学院现有专业教师90多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达到60%以上,教授20余人、副教授40余人。学院现有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三个本科专业,在校本科生840余人。学院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交叉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廉政学、区域公共治理)以及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法学、政治学和公共管理三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法律硕士(JM)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两个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近1000人,在职硕士研究生1000余人,博士研究生近100人。法学专业为湖南省重点专业,法学一级学科为湖南省重点学科,经济法、民商法、刑事法、廉政理论与制度等学科领域在湖南省处于优势地位,在全国有重要影响。 二、本次招聘岗位情况 | | | | | | 法学(法学理论、民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等) | | | | 待遇: 高层次引进人才:待遇面议; 教授:年收入20-30万,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面议; 副教授:年收入15-25万,安家费20万,科研启动费30万; 助理教授:年收入13-20万,安家费15万,科研启动费15万。 招聘名额:不限。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申请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谨治学,团结合作,遵章守纪。 2.教学科研基本要求 (1)教学能力 具备从事拟聘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能力,能够承担基础和专业课程教学及研究生指导任务。 (2)科研能力 学术思想活跃,学术潜力深厚。 应聘高级职务岗位者应具有稳定、前沿的研究领域,已获得具有学术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具有开阔的学术视野、前瞻能力,能敏锐把握本学科领域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学前沿发展态势,具备成为某一研究领域的学术带头人的潜力;应聘中级职务岗位者应具有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掌握所从事领域的前沿动态,有一定水平的研究成果。 3.应聘者的其他要求 (1)学历。具备海内外知名高校或者研究机构博士学位或本学科最高学位。 (2)年龄。应聘正高职务岗位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应聘副高及以下职务岗位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3)外语水平。应聘者应聘相应职务岗位须满足我校外语水平包括出国研修经历的要求。 (4)应聘高级职务岗位者,原则上应具有教学经历。 四、本次招聘起止时间 学院全年受理应聘申请,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分时段、分批次启动聘用考察程序。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8821710 联系人:杨锦滔老师 电子邮箱:5192968@qq.com 邮编:41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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