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共140人(含政策性安置的免费师范生),具体岗位详见附件《昌邑市2016教育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招聘范围:2016年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及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往届毕业生。报考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可不受师范类限制,报考学前教师岗位学历可放宽至专科。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应聘人员除符合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条件要求外,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1日以后出生),同时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要求。 4、对隐瞒事实真相,档案中有违纪记录以及未能正常毕业的学生,招聘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协议。 5、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昌邑市2016教育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形式。报考人员填写并打印《昌邑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同时填写并上传《昌邑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一览表》至cyjyrc@163.com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表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5月3日-5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现场确认地点:山东省昌邑市教育局(昌邑市文昌北路238号,昌邑市外国语学校文体活动中心)。 现场确认须提供以下材料: ⑴《昌邑市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 ⑵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⑶院校出具的学历学籍证明(研究生须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师范类证明(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对于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认定合格证明。 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⑷笔试费:每人每科40元。 昌邑市教育局、人社局共同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提报虚假材料者,取消报名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报名考试整个过程。 2、笔试: (1)领取笔试准证时间:2016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 领取准考证地点:山东省昌邑市教育局(昌邑市文昌北路238号,昌邑市外国语学校文体活动中心)。 (2)笔试时间:2016年5月15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内容: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现代教育理论,30分)和专业知识(报考专业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设计70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3、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相同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面试人选按1:3比例;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和体检。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在准备室准备4分钟后,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面试时间4分钟,面试成绩100分。 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同一学科考生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依次确定入围人员。 5、考察体检: 对确定入围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6、公示签订就业协议: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昌邑市教育信息网、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就业岗位。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选岗人员须具备与岗位相应的学历及教师资格证。选择就业岗位的毕业生须在规定期限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7、聘用: 聘用人员报到后,与协议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列入正式事业编制,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设立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因考录、调动等原因离开聘用单位的,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昌邑市教育局、昌邑市人社局共同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未尽事宜,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关要求执行。 欢迎广大师范毕业生参加招聘会,并及时关注昌邑市教育局信息网(www.chyjy.gov.cn)、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cysrsj.gov.cn)网站公布的有关信息。 咨询电话:昌邑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36-7217052 监督电话:昌邑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36-7211558 附件:昌邑市2016教育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昌邑市教育局 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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