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0]99号)和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有关规定,经批准,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0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为1956年成立的建筑工程部郑州建筑工程学校和1958年成立的河南省建筑红专大学,河南省建筑红专大学于1982年更名为河南省建筑职工大学,郑州建筑工程学校于1993年更名为河南省建筑工程学校,1998年两校合署办学,2008年改制为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河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河南省独立设置的唯一一所全日制公办建筑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并牵头组建的河南省建设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和河南省建筑职教集团是学院开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服务新型城镇化和建筑业发展以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 学院位于河南省会郑州,是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建设单位和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学院设土木工程系、规划与建筑系、工程管理系、建筑设备工程系、建设信息工程系等五个专业教学系及相关辅助教学机构,开设涵盖建设行业主要岗位39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5万余名,年均培训行业人员万余人次。 学院秉承“求实严谨,团结奋进”校风,致力于培养新型城镇化和建筑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努力建设成为集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社会培训于一体的、中高职和应用本科贯通培养的全国一流建设类高等职业院校。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具体条件 详见附件1《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情况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学院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系部负责人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的协调组织工作,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 (二)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同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址http://www.hnjs.gov.cn)、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hnjs.edu.cn)、国家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网址http://www.etaa.com.cn)网站发布。招聘信息不一致的,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发布的公告为准。发布时间为2016年4月6日至4月14日(以人社厅批准发布时间为准)。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4日9:00至4月20日18:00。(报名时间5个工作日,以人社厅批准发布时间为准) 2.网上报名: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者,请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http://www.etaa.com.cn),进入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入口,点击“点击报名”按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有关要求逐项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GIF、PN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后果自负。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0371-65345801,65345802 3.资格审查及打印信息表: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资格审查信息,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重新填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份考生信息表,报考人员需在2016年4月21日9:00至4月25日18:00间按照系统提示打印信息表,并妥善保管。如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信息表或因保管不慎丢失信息表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在2016年4月25日9:00至4月28日18:00期间登录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http://www.etaa.com.cn),按照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5.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若比例达不到3:1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递减招聘名额。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和综合素质测试),均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下,由我院具体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可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报考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规定为准。考生需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查询公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要求在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hnjs.edu.cn)、国家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网址http://www.etaa.com.cn)公布,笔试成绩在国家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网址http://www.etaa.com.cn)查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包括试讲和综合素质测试。 (1)试讲:试讲分说课和答辩两个环节,满分100分。说课时间15分钟,应聘者现场根据指定内容备课并提交手写教案1份;答辩时间为5分钟,讲课结束后,评委围绕专业内容向应聘者提问,应聘者现场答辩。 (2)综合素质测试:由学院招聘考核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测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分析判断能力,以及所具有的特长、专长等,了解其作为教师的基本知识。 (3)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在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hnjs.edu.cn)、国家人事人才考试测评网(网址http://www.etaa.com.cn)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含直接进入面试人员),将不予聘用。 (4)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面试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面试成绩视为0分。 (5)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试讲70%、综合素质测试30%计算。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直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 所有应聘报考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hnjs.edu.cn)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豫教资办[2010]8号)。如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由学院决定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学院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并提出聘用意见。考察同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七)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结束后上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经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同意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室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监督电话: 0371—68080815(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 0371—68080871(省纪委驻厅纪检监察室) 0371—6969039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的各种学历学位须经国家及有关部门认证,在学院限定时间内未通过学历学位认证的按不符合聘用条件处理。 3.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4.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学院网站和报名网站查看招考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5.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情况一览表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4月6日 附件1: | | | | | | 土木工程类 (包括结构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市政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工程力学、交通工程、岩土工程等与建筑结构等专业) | | 硕士及以上学位,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2年及以上高校、行业或本专业对应岗位工作经历,有 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会计审计类须是中共党员)。 | | 水利工程类 (包括水工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专业) | | | | | | 测绘科学与技术类 (包括测绘工程、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学与 地理信息工程等专业) | | | 建筑设计及规划类 (包括建筑学、建筑 历史与理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技术科学、城市规划、城乡规划学等专业) | | | 艺术设计及园林类 (包括建筑装饰设计、室内设计、风景园林学、艺术设计等专业) | | | 工程经济和工程管理类 (包括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工程造价、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评估、物业管理等专业) | | | 机械工程与电气工程类 (包括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工程、电机与电器、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等与建筑设备生产和安装等专业) | | | | | | 环境工程类 (包括市政工程、环境工程、给排水工程等与城市和建筑水务等专业) | | | (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软件工程等与建筑信息和城市管理信息等专业) | | | | | | (哲学、经济学、法学、 教育学、文学、理学、历史学等有关专业) | | 硕士及以上学位,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2年及以上高校或思政工作、管理工作经历,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中共党员。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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