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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2016年公开招聘255名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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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4 09: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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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施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习水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习水县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中教师和高中教师,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习水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招聘计划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预选岗、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本次计划公开招聘教师255名(幼儿教师116名、小学教师80名、初中教师28名、高中教师31名),均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人员。具体职位及要求等详见附件《习水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幼儿教师

2016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2016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小学教师

2016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2016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初中教师

2016年及以前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2016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4、高中教师

2016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2016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教师资格条件;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胜任职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执行);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

6、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0年4月19日至1998年4月18日期间出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此次招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8)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除工勤身份以外的在职在编人员;

(9)截止2016年4月18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职位计划”服务期未满一届(三年)的;

(10)截止2016年4月18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11)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还在试用期以内的;

(12)近两年来通过本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进入体检环节后自动放弃和聘用后辞职、自动离职的;

(13)报名时除2016年应届毕业生外,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可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

(1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8日至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习水县教育局五楼人事教育股(联系电话:085122520213)。

()报名所需材料

1、电子版报名表(命名方式为为“姓名”+“下划线”+“身份证号”,如:王某某_522132XXXXXXXXXXXX.xls。请按报名表填表说明填写);

2、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相片(命名方式为“姓名”+“下划线”+“身份证号”,如:王某某_522132XXXXXXXXXXXX.jpg);

3、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及职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016年应届毕业生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报名,同时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

4、其他需提供的相关证明、证件;

5、非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勤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现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报名费100元。

()职位开考比例确定

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职位均需达到3:1的开考比例方可开考(开考比例按符合报考条件且已交费的人数进行计算)。开考比例低于3:1的,则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报考职位被调减的,考生不得改报其它职位;报考职位被取消的,经考生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招聘职位参加考试,没有其它可报职位或本人不同意改报的,退还其报名费。招聘职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在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与习水教育科技网站向社会公布。

()资格审查和准考证发放

报名时由习水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现场负责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缴费后准予发放准考证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工作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考职位要求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发放《笔试准考证》的时间为:2016年4月2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在习水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领取准考证(准考证笔试面试共用,请妥善保管)。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要求

考生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提供相关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考生报名后应随时关注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习水教育科技网站相关通知,并确保所留电话号码保持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习水县事业单位的招聘。

四、考试

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折算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考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综合知识占笔试成绩的2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80%。综合知识考试范围:政治理论与教育政策、法律基础知识、教师职业道德、科技常识、人文历史常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幼儿教师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幼儿教育相关知识,小学、初中、高中教师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与报考职位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16年4月28日上午9:00至11:30(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无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将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在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习水教育科技网站公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环节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笔试成绩公示7天后,可登陆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与习水教育科技网站查询)。

进入面试人员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侧重于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位技能。幼儿教师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小学、初中、高中教师面试按照说课方式进行。

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以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习水教育科技网站公示。

五、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同一职位代码)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同一职位进入体检环节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并列人员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仍然出现并列的,则对并列人员重新组织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环节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初次体检确认不合格的,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体检项目告知体检考生本人(请各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否则后果自负)。如本人提出申请,经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体检者,取消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后考生主动放弃产生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总成绩公示7天后,可登陆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与习水教育科技网站查询)。

六、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对象为此次招聘体检合格人员。考察(政审)工作由习水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参加考察(政审)的考生在考察(政审)环节须提供《习水县公开招录(聘用)工作人员政审表》(可在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中心自行下载,由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方可提交)、学藉档案等材料。如在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按管理权限,经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报考人员的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选岗及公示

考察(政审)结束后,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分职位(同一职位代码)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定拟聘职位。拟聘用名单在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

八、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合格者,按照组织程序报市人社局审批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是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截至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件后,再完善聘用相关手续)。在聘用过程中,考生自动放弃聘用的,所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纪律要求

招聘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监督电话:0851-22621990(县第五纪工委)

咨询电话:0851-2252500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1-22520216(县教育局办公室)

0851-22520213(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十、其它事项

在招考过程中所有招考信息、通知、公示公告等均通过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与习水教育科技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和通知。

本简章由习水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习水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习水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4月11日

附件:

习水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xls习水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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