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岳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岳人社发[2013]124号文件,决定组织实施2016年平江县高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统一组织、分类实施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四)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技术等级; (五)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六)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本县在编在岗教师和三年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在报考范围。 具体招聘对象和条件以公布的招聘岗位信息为准。 三、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6年平江县普通高中、职业高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数共82人。招聘具体岗位及岗位要求附后,详情请查询平江县政府门户网、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平江县教育局网站。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4月27日—2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共三天。 报名地点:平江县教育局人事股(4楼408室)。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公告的相关要求,携带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小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个,主要查验应聘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原件。报名应聘人员现场填写《平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经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纪委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按照湘价费[2011]145号文件每人缴纳考试费125元。 (三)报名要求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学科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应诚信报考,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确保材料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证件来源不合法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五、招聘考试 人社局负责笔试命题制卷、阅卷和面试命题制卷、面试评委的抽选,教育局负责考试的具体工作,县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生成。 (一)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必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取消或核减相应的招聘计划数。但属紧缺学科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县招教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方可开考,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笔试 笔试主要是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基础知识为主,占80%,兼顾岗位必须的其他知识和技能,占20%。笔试实行百分制,采取闭卷方式,时量120分钟。各岗位均不指定考试教材。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依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岗位科目类别实际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的平均分的85%计算,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2016年5月5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6年5月4日下午2:30-5:30,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平江县教育局4楼412室。 (三)面试 1、面试采取微课和当场提问作答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记分。面试工作原则上要求在笔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2、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面试实际参考人员达不到规定的竞争比例的岗位,按同一场次同一组评委参考面试人员的平均分的80%计算。 (四)综合成绩计算与公示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并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同分优先处理办法 招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下列方法处理:1、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2、再相同的,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如再相同,以有高中教学经历者优先。 六、体检考核 人社局会同教育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以县组织进行体检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质、业务能力;体检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考核和体检分合格和不合格。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等各种原因出现人员缺额的依次递补,递补原则上不超过2次。 七、拟聘用人员到校到岗办法和聘用管理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以后,应聘平江一中岗位的对象由该校统一组织试教,根据试教情况双向选择。平江一中选聘后的其他拟聘对象,根据综评成绩分由高到低由应聘对象选择学校及岗位。拟聘用人员到岗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实行岗位管理,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 八、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 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公开招聘工作要求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湘组发[2012]12号等文件严格追究责任,严肃进行处理。 特别提醒: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存在问题的要问责追究。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班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九、咨询联系 报名咨询电话:0730—6234682(平江县教育局政工人事股) 0730—6292370(平江县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电话:0730—6226083(平江县纪委) 0730-6234772(平江县教育局监察室)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8日 附件《2016年平江县公开招聘高中专任教师岗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