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决定公开招聘庆元县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69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条件见附件2。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中小学教师招聘范围、对象 1.庆元县生源或庆元县户籍(以2016年5月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2.非庆元县户籍(以2016年5月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目前在我县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视同具有庆元县户籍。 (二)职中舞蹈专业教师招聘范围、对象 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本科为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要求专科为音乐类、舞蹈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三)职中电子商务实训指导师招聘范围、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2016年庆元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需求计划表》中所需报考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为18至30周岁(1985年5月4日至1998年5月4日期间出生)。 2.历届毕业生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教师资格国家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合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和庆元县职业高级中学计算机、食用菌专业课教师及电子商务实训指导师允许聘用后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3.应聘专业与所学专业必须对口(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其专业以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的专业为准)。 三、招聘办法 采取先笔试再进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其中:音乐(舞蹈)、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电子商务实训指导师等学科采取先笔试再进行技能测试的方式;职中计算机学科采取先笔试再进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和技能测试的方式。具体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请考生登录网址:http://61.153.76.10:2001进行网上报名,同时打印网报页面截图,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18日至2016年5月4日下午5时。 2.现场确认 2016年5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在庆元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进行现场确认,未网报的不能参加现场确认,已网报但逾期未确认者不能参加本次招聘。 3.现场确认提供材料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届毕业生需提供2016年庆元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户口簿(报考户籍不限的学科可不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非庆元户籍的师范类专科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师范生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网报页面截图。 ②历届毕业生需提供2016年庆元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户口簿(报考户籍不限的学科可不提供)、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全国统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网报页面截图。 ③现场确认时按规定缴纳考试考务费80元/人。 4、报名相关事项 ①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合格者,于5月6日下午14∶30—17∶30凭身份证到庆元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②招聘岗位指标数在3个及以下的,报考人数要求达到1∶3,否则将核减相应指标数或不开考;招聘岗位指标数在4个及以上的,报考人数要求达到1∶2,否则将核减相应指标数或不开考。不开考学科的考生,符合其他学科报考条件的,允许改报参加其他学科的招聘。 ③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学科符合报考条件的,中小学可以兼报。其他学科每位考生只能选择高中、初中、小学的一个岗位报名。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一门。笔试时间为5月7日,笔试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或技能测试 1.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或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或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体检、考察。 2.根据笔试成绩,招聘计划3名及以下的按1∶3,4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对象(测试时间另行通知)。测试形式:高中的采用上课,初中、小学的采用模拟课堂。其中: 音乐(舞蹈)、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电子商务实训指导师学科先进行笔试,然后所有参加笔试人员都进行技能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职中计算机学科先进行笔试,然后所有参加笔试人员都进行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和技能测试。 3.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测试通知书参加测试。 (四)确定招聘入围人员 音乐(舞蹈)、体育、美术、电子商务实训指导师学科按考生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7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中小学信息技术按考生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职中计算机学科按考生笔试成绩30%、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其他学科按考生笔试成绩50%、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然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综合成绩相等,音乐(舞蹈)、体育、美术、电子商务实训指导师学科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其他学科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专业)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或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对象在庆元县教育网、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2016年8月20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它事项 1.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被聘用人员须在庆元服务满五周年(含试用期一年)。 4.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和聘用后一年内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硕士研究生和职中计算机、食用菌专业课教师、电子商务实训指导师允许聘用后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5.本次招聘需公开的信息将在庆元教育网、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本公告由庆元县教育局、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庆元县教育局人事科0578-6121393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0578-6122610 附件: 1.2016年庆元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2.2016年庆元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需求计划表; 3.2016年庆元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综合成绩考核情况表。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元县教育局 2016年4月18日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1:2016年庆元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xls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2:2016年庆元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需求计划表.xls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3:2016年庆元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综合成绩考核情况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