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我校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本次学校招聘紧缺专业人才面向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派遣期内的2014、2015年毕业生(国(境)外毕业生视同)。 (一)招聘范围 1、国家重点学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附件6); 2、经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硕士研究生,且本科阶段为国内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全日制毕业生(附件7)。 国家重点学科和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如有变化以教育部最新公布为准。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群众威信较高,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较强;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25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6年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3)。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报名时间:4月25日至29日。应聘人员如实填写《2016年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4),连同个人简历、身份证、科研成果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材料(影印件)发送至报名电子信箱zbszzp@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本人姓名+教师招考论坛。报名材料原件需在面试前提交学校审查。 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学校将对照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期间查看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不得拒绝其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要拒绝其报名并说明理由。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www.zbnc.edu.cn)公布。 (三)面试:本次紧缺专业人才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面试由学校具体组织,面试工作方案和面试人员名单在面试开始之前7天报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面试时间和要求另行公布。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理论知识、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操作技能、表达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根据面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组织体检。 体检由学校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递补。 (五)公示聘用: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sdzb.hrs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办理有关手续后,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咨询、监督及其他 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 电子信箱:zbszzp@163.com 联系电话:0533-3821016 监督电话:0533-3821600 本公告由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 1、国家重点学科名单 2、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 3、2016年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 4、2016年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4月14日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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