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2016年高要区公开招聘初中教师、金利镇小学教师、校医考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2016年肇庆市高要区公开招聘初中教师43名、金利镇小学教师30名、校医2名,招聘岗位详见《2016年肇庆市高要区公开招聘初中、小学教师及校医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指2016年毕业,并于同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4年、2015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指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毕业不超过1年的报考者视为应届毕业生。 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10分后再折算。上述人员请于2016年5月9日至10日(2天)上班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到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要市南岸城区和平路)五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办理加分申请(办理加分申请须提交本人书面加分申请及凭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省委组织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受理申请。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18至35周岁(1980年5月4日至1998年5月4日期间出生);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含试用期)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请查阅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bzj.gaoyao.gov.cn)、高要教育信息网(http://www.gaoyaoedu.cn)。 (二)报名时间 2016年5月4—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报名地点 高要区教育局人事股,地址:高要区南岸城区府前大街92号(北楼2楼),咨询电话:0758—8392552、8390898。 (四)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提交《2016年高要区公开招聘初中小学教师及校医报名表》(附件3)、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大一寸照片3张(其中1张帖在报名表)及有关资料(所有证件均须验核原件和提交复印件一份)。相应资料如下: 1.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成绩表)、本人身份证;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及修教育心理学、教育学合格证或成绩单。 2.往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中学教师资格证。 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由工作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者务必按公告和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版)》(见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历学位”为最低的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不能使用旧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者应对所递交的资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复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5月18—20日。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到高要区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形式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含现场答辩和试教)。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根据招考岗位不同类别设置笔试内容,报考教师岗位笔试的主要内容为课堂教学常规知识、教学技能、新课程改革的理念以及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报考校医岗位笔试的主要内容为从事校医工作知识。 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划定。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6年5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二)面试。 1、面试人选在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招聘岗位人数1至5人的,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岗位人数6至10人的,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或1:2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现场答辩和试教(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中小学教师岗位按照先答辩后试教的顺序进行,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素质,重点考核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学科水平,其中美术、音乐、体育3个学科还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校医岗位按照先答辩后专业技能测试的顺序进行,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素质,重点考查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学科技能。面试的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该60分(即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100分制)。 考试成绩在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高要教育信息网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对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组织实施。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考察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经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高要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报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经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依次递补。 被聘用的人员,按本人考试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所报考岗位组内由考生自行选择聘用单位。 被聘用后,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政策规定办理转正定级,签订聘用合同。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6年肇庆市高要区公开招聘初中、小学教师及校医岗位信息表; 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版); 3、2016年肇庆市高要区公开招聘初中、小学教师及校医报名表。 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1日 附件1点击下载:89637.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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