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考生持纸质面试准考证(手机拍照的无效)及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第二步: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第三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第四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五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第六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第七步: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同时通过面试测评软件系统提交评分。
六、考试合格证明及教师资格申请认定
(一)考试合格证明
考生经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后,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下载、打印 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三年。
(二)教师资格申请认定
考试合格的考生,请关注北京市教师资格网(www.bjtcc.org.cn),按照网站公布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和要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每年两次)。
七、其它事宜
(一)考生须知
1. 考生应凭打印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到达面试考点候考室,等候面试抽题;
2. 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3. 未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迟到15分钟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置;
4. 考生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如有违反按照作弊处理;
5. 考生应遵守考试有关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置。
6. 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需自备国家正式出版的教材,面试程序为:
(1)考生需持有与所申请任教学科一致的教材,考官按自备教材中的某章节现场出题并将题目写到备课纸上。
(2)考生备课20分钟。
(3)考生试讲,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共20分钟。
7. 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文化课)的考生无需自备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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