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消防大队是一支同火灾及其它灾害事故作斗争的公安现役部队,担负着全县的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实行军事化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全南县消防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一、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名,其中,应急救援队员8名,驾驶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年龄在18-35周岁;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3、热爱消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4、初中(含)以上文化;
5、身高162cm以上。
退役士兵、具有车船驾驶或机械维修等技术专长、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有精神病史、隐性疾病、犯罪记录等其他不能进入消防队伍的。
二、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30日
2、报名方式: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地点设在全南县公安消防大队(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金龙大道,更新电子厂往前50米)中队三楼办公室,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22日—4月3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8:00,如应聘人员不足,由招聘工作小组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
3、报名要求: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4张到现场报名,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应聘者,持退伍证;所持证明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留底)。
三、岗位录取条件
驾驶员(2名):限男性,初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汽车驾驶专长(具有驾驶证C照以上,驾龄满3年或3年以上),部队退伍、有长期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
合同制消防员(8名):限男性,初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部队退伍、有特长人员、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
四、工薪待遇
(一)工薪
工薪由保底工资、考勤工资和满勤奖组成。
驾驶员:保底工资700元/月。人,考勤工资每人每月上15天班,按100元。天算,满勤奖200元/月。人,按上班满勤率发放(如每月按规定上满15天,则领取全部满勤奖)。
合同制消防员:保底工资700元/月。人,考勤工资每人每月上20天班,按70元。天算,满勤奖100元/月。人,按上班满勤率发放(如每月按规定上满20天,则领取全部满勤奖)。
所有队员自签订合同当日起,满一年晋升一档,工资也增加100元,依次叠加。
(二)其他待遇
1、伙食享受与现役士兵同等的供应标准,被装按照江西省消防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被装供应标准实施,均提供住宿。
2、签订劳动合同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下列规定享受轮休、节假日、婚丧、探亲、护理和年休假:
1、每周对所有队员进行轮休,驾驶员每月上15天班休15天,专职队员原则上每周工作4天休息2天,每月上20天休10天,战备期间除外。
2、所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均按照国家有关标准予以放假,战备期间除外。
3、婚假5天,属晚婚的休10天;
4、直系亲属亡故时,休丧假3天;
5、妻子分娩护理假7天;
6、工作满1年不满3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3年不满5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5年的,年休假15天。
上述休假日及工作轮休天数可累计到探亲假或年休假使用,但每次休假最长不超过30天。
五、使用管理
(一)全南县消防大队依据有关规定,对所有参加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进行体能考核、面试和体检,各方面合格后方能上岗。注:体能考核项目和面试待现场报名时通知。
(二)、正式录用后,为方便人员管理要求,所有队员须签订2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不满合同期限而欲辞职者,当即扣除当月工资。
(二)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联系人:韦斌兵,联系电话:15179723305(工作时间咨询)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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