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 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面向大学生村官 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穗组通 [2016]26号)精神,花都区拟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招聘数量、对象及职位 (一)招聘数量。全区共招聘31人。 (二)招聘对象。应符合《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139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在村任职满2年且考核称职以上、在岗或离岗3年以内(截止时间至2016年4月30日)的花都区大学生村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①受纪律处分未满3年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②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的。③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④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职位。各招聘职位原则上不设专业、年龄、性别、学历、户籍及其他条件限制。考生报名时无需填报具体职位,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得分排名顺序,依次挑选具体职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4月27日-28日(9:00-11:45,14:30-17:00),我区将组织现场报名,报名者请携带:1、《2016年广州市花都区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2张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4、现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任职的大学生村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现场报名地点:花都区海豚俱乐部一楼(迎宾大道花都广场东侧)。 (二) 笔试。 5月7日上午,全市统一组织笔试(满分100分),具体考试地点另行通知。(三)确定面试人选。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合格考生中按拟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6月中旬前,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组织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名额1︰1的比例,在合格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果综合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考察、公示。7月中旬前,按相关文件规定,统一组织体检、考察等相关工作,合格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经体检、考察、公示不适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顺序依次递补。 (七)审批聘用。公示结束后,按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按规定试用。 三、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期间,区开通专线电话接受咨询,答疑解惑,电话: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36899077,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36899086;监督电话:区委组织部农村基层科36899072。 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组织部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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