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范围和职位 在全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中选调区廉政教育管理中心工作人员5名。 二、选调条件 (一)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道德品行端正,敢于坚持原则,热爱反腐倡廉工作,身心健康。 (二)现任我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股级及以下职务的干部或聘用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5月1日后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学士以上学历学位(含)。 (四)组织协调能力强,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和语言表达能力,文史类及经济、法律等专业优先考虑。 (五)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有关规定。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4.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4日至5月1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 2.报名地点:中共广州市从化区纪委办公室(从化区街口街新城东路99号区委区政府大院4号楼302室)。 3.相关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本人需携带以下资料:报名登记表(附件)1份;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以适当方式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的综合排序确定考察人选,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政审考察。对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提供的各类证件及相关资料进行再次核查。 (五)体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对政审考察合格者进行体检。 (六)确定拟调人选。根据考试和考察、体检等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七)公示、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对公示和试用期间有较严重问题反映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工作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四、其他事宜 (一)本次公开选调的公告未尽事宜,由区纪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解释。电话:87920700、87927129。 (二)调入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确认。 附件:中共广州市从化区廉政教育管理中心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广州市从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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