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新建普通高中教学需要,依据《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发布本公告。 一、 选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具体岗位及名额: 普通高中数学教师4名。 (二)选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胜任高中教育教学工作。 2、学历要求: 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一批及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毕业生;如专业不相同或相近,须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者是国家211工程高等学校毕业生且具有高中数学教师资格。 3、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公告发布 2016年5月10日至5月31日期间,在高碑店教育网及招聘信息网站、部分师范院校就业信息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5日至2016年5月31日的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高碑店市教育局人事科(北楼四层,教师招聘办公室)。地址:高碑店市文化街42号,咨询电话:0312-6390056,0312-6396013。 (三)报名程序 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初审符合应聘条件人员,现场填报《应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粘贴近期小二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1张),交报名费100元。 五、选聘方法、内容、分值及测试用时: 1、自我介绍(用第一人称,不能显示姓名、毕业学校、籍贯等信息),分值20分,时间2分钟以内。 2、说课(一课时内容,两课时以上内容的说第一课时),分值60分,时间15分钟以内;答辩,分值20分,时间5分钟以内。说课范围为高一数学上必修1,人民教育出版社。说课题目抽签确定,说课前每人准备30分钟。 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依据测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测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有教师资格证者、学历高者、年龄小者优先”的原则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七、公示、录用 (一)经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高碑店教育局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公示结束后,在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或放弃录用而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 (四)体检合格者予以录用,考生与教育局签订《录用协议书》。试用期三年,三年考核均合格者,列全额事业编制、财政开支。试用期间享受高碑店市在编教师试用期工资制度及标准,其他补贴和福利待遇也参照享受。 高碑店市中小学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