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幼儿教师应聘条件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政治素质好,热爱幼教工作,身体健康,适宜从事幼教工作; 3.学前教育专业需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普通专业需具有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教师资格证。 5.具有普通话二级甲,英语等级证者优先,有舞蹈、美术等艺术类特长者优先。 6.面试合格方予录用。 二、保育员应聘条件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健康,热爱幼儿,有爱心,有耐心,能胜任岗位工作。 3.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4.年龄45周岁以下。 5.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持有相应保育员证书,有相应工作经验者、户口及居住地在集美街道者优先录取。 三、厨师应聘条件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3.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服从学校工 作安排。 4.年龄45周岁以下。 5.学历要求初中及以上,持有厨师证,有相应工作经验者、户口及居住地在集美 街道者优先录取。 四、待遇:参照集美区统一规定的非编人员待遇。 五、工作地点:根据工作需要由幼儿园安排至集美幼儿园或集美幼儿园岑东分园。 六、报名时间和方式: 2015年5月20日至6月10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方式:电话联系或网上报名。相关资料发送电子邮箱。 七、联系方式: 杜老师:0592-6686706 18859216539 许老师:0592-6154034 13799267507 电子邮箱:51777335@qq.com 附: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厦门市集美幼儿园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人确认自己符合拟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经审查不符,承诺自动放弃面试和聘用资格。 应聘人: 年 月 日 |
| |
| |
| |
| |
注: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者先通过网上报名发送电子报名表。待通知报到时请携带应聘本人签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