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教师基本条件 1.2015和2016届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 2.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技能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步骤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报名信息表(贴一寸彩色免冠照片)(附件1)、个人简历、就业协议(须学校、学院盖章)。 报名时间:2016年5月16日(周一)早上7:30统一集合 集合地点:弘文楼202教室 2.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参加面试。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信息技术考核等级证、普通话考核等级证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16年5月16日(周一)中午11:30集合(入围试讲人员)。 地点:弘文楼各面试教室(报名现场公布) 面试内容:由面试老师随机提问学生现场回答。 (三)聘用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见习期1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人员待遇 招聘的合同制教师工资待遇参照我区同等在编教师。 注意事项: 1.四所学校不能兼报。 2.请考生携带就业协议书(须学校、学院盖章)。 附件1:于洪区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本人填写、学院盖章) 附件2:《四所学校招聘职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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