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人员名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经现场资格审核,确定面试人员共84名,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各招聘单位面试地点均设在本学校内(盲聋哑学校小学美术科目面试地点设在南平实验小学),具体时间、地址见下表。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于7:45分前进入考点报到,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于13:45分前进入考点报到。入闱考生应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三、面试形式 1.面试采取片段教学形式,并按专业岗位分设考场同时进行。 2.考生备课时间为40分钟,片段教学时间为15分钟。 3.面试前,由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身份确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4.考生和评委评课所需教材由学校提供。 四、面试分数及成绩合格线 1.“片段教学”满分为100分。以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所得的平均分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并由监督员审核,主考签字后当场向考生宣布。 2.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为合格,若招聘岗位只有一名考生入围面试,则面试成绩必须达75分及以上为合格。同一岗位2名以上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经教育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加试一场测试,名次按加试的测试成绩排列。 3.考生经面试合格后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在报考该职位的面试人选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4.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百分制)*50%+面试总成绩(百分制)*50%。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严格遵守面试考场纪律,编写教案和面试时,不得将指定材料以外的参考资料和电子通讯设备带入准备室及考场,不得有夹带、传递、抄袭等考场违纪行为。 2.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不得泄露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毕业学校及学历等个人信息。编写的教案,只写学科、序号,不得出现姓名、毕业学校、单位等个人信息。 3.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与候考等其他人员接触。 4.考生如违反上述规定的,取消面试成绩。以虚报、隐满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和面试成绩的,其考试结果无效。 本公告由南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9-8814060、8832344。 附件: 附件: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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