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南昌航空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管经法教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创建于1952年,是全国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1985年开始培养硕士研究生,1990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先后隶属于航空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1999年开始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政府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的具有鲜明航空、国防特色的高等学校。 现有教职工2000余人,专任教师1280余人,其中教授190多人、副教授400多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7%;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80多人、硕士学位教师700多人,约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5%;博士生导师19人,硕士生导师550余人;有双职双聘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5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全国优秀教师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全国模范教师2人,全国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33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1人;江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江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科研学术骨干1人,省(部)级学科带头人48人,省(部)级中青年骨干教师74人,江西省文化艺术学科带头人2人;“井冈学者特聘教授”2人,江西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人选36人,江西省“赣鄱英才555工程”人选23人,江西省教学名师17人,江西省“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1人,江西省十大杰出青年1人,江西省青年科学家13人。 学校设20个学院,60个本科专业。具有1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覆盖了6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并具有14个工程硕士领域和1个公共管理硕士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同时还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湖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生。学校被列为江西省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预测单位,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学校拥有“江西省测试技术与控制工程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西省航空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现有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6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江西省高水平重点学科,5个江西省重点学科和1个国防基础学科,1个国家级工程实验室,2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和省级重点基地,2个江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拥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并在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精品课程、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方面均实现了突破。学校入选教育部第二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获批6个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6个江西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3个校企联合申报的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学校与中国南方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申报的工程实践教育中心获批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学校主动跟踪前沿、适应需求,坚持产学研用结合的发展理念,瞄准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航空航天和国防科技工业领域中的热点和难点,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并通过多种方式,加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力度。近五年来,学校科研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5项(参与),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12项、国家社科基金20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4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招标项目、教育部人文一般项目、教育科技项目和优秀人才项目等50余项,承担和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子项目、“973”、“863”计划子项等30余项,各类省部级项目600余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04项。罗胜联教授荣获2012年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实现了我省在该奖项上零的突破。 近五年来,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近6000篇,其中SCI、EI、ISTP检索2000余篇,CSSCI检索230余篇;获国家专利授权456件;出版论著73部、教材239余部。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53项,其中重点项目2项、优秀青年基金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20项,其中重点项目1项、重点招标项目1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2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招标项目、教育部人文一般项目、教育科技项目和优秀人才项目等20余项,承担和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子项目、“973”、“863”计划子项等近20项。承担国防科研计划项目100余项,其中总装备部科研项目5项(含重点项目1项),国防科工局技术基础项目1项,国防基础预研项目7项,军品配套项目3项,中航产学研项目6项,航空科学基金和航天科技创新基金等项目80余项。承担江西省重大科技专项等各类省部级项目500余项。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1项(参与),国家级科研成果奖1项(合作)、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54项。罗胜联教授荣获2012年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实现了我省在该奖项上零的突破。 南昌航空大学校园环境优美、人文气息浓郁,现正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氛围浓厚,是有志之士实现理想和抱负的理想家园。腾飞中的南昌航空大学热忱欢迎有志于高等教育和国防航空航天事业的杰出人才加盟!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一)范围 第一层次人才:院士或大师级专家学者。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内外知名的大师级专家学者。 第二层次人才:中组部“千人计划”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重大科技计划的首席科学家、总装与国防科技型号总师、国家级教学名师、海外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的知名学者。 第三层次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青年千人计划”人选、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获得者、国家重点科技项目获得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人选、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第四层次人才: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入选者、江西省“井冈学者”特聘教授、江西省“赣鄱英才555工程”领军人才、江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及其他省(市)与之相应的人才计划入选者。 海内外知名高校博士、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学科博士、其他专业博士、硕士。 (二)岗位 第一、二、三、四层次需求学科主要为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以及其他学科。 (三)岗位条件 第一、二、三、四层次按人才称号对应上岗。 (四)年龄 第一、二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第三、四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博士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博士后一般不超过38周岁(年龄计算截止2016年12月31日) 三、招聘人数和条件 | | | |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联系方式:罗院长 0791-86453209 | | | | | 博士: (1)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2)原则上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且具有较好业绩; (3)身心健康。 | | | | | | 航空制造工程学院 联系方式:严院长0791-83953326 | | | |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航空宇航工程、电子封装技术、微电子制造、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 | 信息工程学院 联系方式:熊院长0791-83953432 | | | |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虚拟现实及图像学 | 飞行器工程学院 联系方式:王院长0791-83953385 | | | | | | | | 测试与光电工程学院 联系方式:陈院长0791-83953466 | | | | 仪器科学、光电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无损检测等专业 | 经济管理学院 联系方式:平院长 0791-83863881 | | | | | 土木建筑学院 联系方式:谢院长 0791-83953422 | | |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联系方式:李院长 0791-83863198 | | | | | |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即日至2016年12月31日,招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 1.应聘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层次的请直接和学院或人事处联系。 2.博士的申请人请直接给我们发邮件,邮件主题请注明:毕业院校、姓名学历、所学专业、拟应聘院系、具体岗位及信息来源。例如:清华大学+张某某博士+材料学专业+应聘材料学院+教师招考论坛。 (三)学校人事部门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航空大学人事处330063 联系人:姚潇、董利飞 联系电话:0791-83863092,来电时请说明是在教师招考论坛看到的信息。 邮箱:hr@nch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nchu.edu.cn 五、考核办法 考核方式:直接面试(试讲)考核。 六、体检 (一)根据考核面试(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 (二)在我单位指定的校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执行。 七、录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合格后办理相关接收或调入手续。 八、待遇 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层次人才按《南昌航空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校人字【2016】4号)执行。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其他待遇见下表。 | | | | | | 海内外知名高校博士 除具备博士的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基本业绩条件并经校学术委员会专家组审定: (1)毕业专业应为学校博士点建设学科所属专业; (2)在博士(后)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EI收录的等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4篇及以上; (3)主持国家级课题或参与国家级重点重大科研项目; (4)授权发明专利1项。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