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报考特教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蹦床、技巧教练员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或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其它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不限户籍。 3.报考特教教师岗位和小学教师岗位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具备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蹦床、技巧教练员岗位须获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证书。 4.报考人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含)后出生),报考蹦床、技巧教练员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含)后出生),在我县服务的大学生村官年龄放宽至33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含)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见招聘岗位表)。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本县教育系统在编人员;与所报岗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2日9:00至6月18日17:00;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网址: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pxhrss.gov.cn);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6月12日9:00至6月18日17:00; 缴费确认截止时间:2016年6月19日上午12:00。 2.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0kb以下。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1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更改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应一致,须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特教教师、蹦床及技巧教练员岗位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且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可在2016年6月19日下午2:00-4:00在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退还报名费用。 5.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6.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须在6月23日-24日在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蹦床、技巧教练员岗位不参加笔试)、面试(音乐、美术、蹦床及技巧教练员岗位增加专业技能测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主要考查相应学科专业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约占70%)和相应学科(专业)的教材教法(约占30%)。考试时间120分钟,总分为100分,不指定复习大纲及教材。 2.笔试时间:2016年6月25日。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4.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下同)原件和复印件;往届生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蹦床、技巧教练员岗位的考生另需提供相应运动员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其他协议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本县教育系统除外)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及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将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本次面试收取面试费100元。 5.面试: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上课内容从报考的学科(专业)教材(或相关内容)中指定,封闭备课30分钟后当场模拟上课15分钟。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通知考生,考生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考试。 6.专业技能测试:1测试范围:音乐、美术、蹦床及技巧教练员岗位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2测试办法:根据课题要求及本人特长,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专业技能展示,由评委当场评分,成绩为百分制;3参加测试注意事项:考生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专业技能测试具体办法: 音乐教师岗位: ①现场演奏钢琴并自唱(曲目自选);②现场演奏除钢琴外的其他乐器(乐器自带、曲目自选)。两项技能加试成绩各占50%,总时间10分钟。 美术教师岗位: 人物速写,时间15分钟。 蹦床教练员岗位: 考生在15分钟内完成。 ①地上柔韧(30分):三叉、前屈;②地面小技巧(30分):原地团身空翻、侧手翻;ƒ蹦床网上小技巧(40分):背弹360°接背弹360°、背弹团身接背弹团身、坐弹、背弹。 技巧教练员岗位: 考生在15分钟内完成。 ①地面柔韧(30分):三叉、前屈;②地面翻腾(30分):侧手翻、踺子、前手翻、侧空翻、原地团身空翻、靠倒立;ƒ简单的舞蹈动作(40分):自选音乐跳一段简单的舞蹈动作。 7.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0% 面试成绩×30%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 蹦床、技巧教练员岗位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40%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 四、体检、考察 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教育局组织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如出现未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沛县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二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选择岗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拟聘人员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未按时到现场或未按要求选择聘用岗位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对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和入编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聘用合同或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解除聘用合同或其他协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公示期满后如因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人员。 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蹦床或技巧教练员另需提供相应运动员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提供的按自动放弃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 七、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本公告由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6—688673730516—89622586 监督电话:0516—898758000516—89616891 沛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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