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三门技师学院(筹)师资需求情况,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实训指导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专业课教师招聘对象 1.台州户籍或台州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及往届本科毕业生; 2.研究生学历的户籍不限; 3.部分岗位对生源、户籍另有要求的,以《浙江省三门技师学院(筹)招聘教师一览表》(下称《一览表》)所列为准。 (二)、实训指导教师招聘对象 1.浙江户籍或浙江生源,大专院校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2.研究生学历的户籍不限。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报考人员应具备《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开始日(1980年6月7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并符合《一览表》中招聘岗位所列各项要求和条件。高技能人才技师年龄放宽到40周岁,高级技师年龄放宽到46周岁。 3.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三、招聘计划 2016年三门技师学院(筹)专业课教师、实训指导教师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如果某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足1∶3的(核科学与技术岗位按1∶2),则相应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计划。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6年6月7日—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2.地点:三门技师学院(筹)办公室(三门职业中专内)。 报名时随带以下材料:①近期一寸照2张;②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凭毕业院校证明(注明全日制性质、学历、专业)参加报名,但在2016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供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资格。③报考实训指导师岗位的,带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联系电话: 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3361711, 三门技师学院(筹),余老师,89312666。 (二)考试 考试分面试和笔试,考试成绩在三门技师学院(筹)网站及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试内容、形式和分值如下: 1.面试(即教学能力和专业技能考试,以下简称面试) 时间:2016年6月18日,上午8∶20前报到。 地点:三门技师学院(筹)(三门职业中专内)。 面试由三门技师学院(筹)组织实施,面试分值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面试成绩合格者参加笔试。 2.笔试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的1∶3(核科学与技术岗位在参加笔试人数少于1∶3的情况下按1∶2)确定笔试入围人员,参加笔试人数少于1∶3的(核科学与技术岗位少于1∶2的),按实际面试合格人数进行笔试。 内容:主要测试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分值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40%+学科专业知识*60%。 时间:2016年6月27日9∶00—10∶30。 地点:三门技师学院(筹)办公室(三门职业中专内)。 3.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考试成绩小数点后数字均保留两位。 4.其他情况说明 (1)专业课教师招聘的单一岗位报考人数超过10人时,考试形式改为先笔试再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台政发[2015]26号文件内容,对获得市职业院校技能比赛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可参照高层次人才招聘的有关规定简化选拔方式。 (3)考试时带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于6月15日—18日到三门技师学院(筹)领取。 (4)查分时间: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两日内受理查分申请,超出时间不予受理。 五、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岗位实际招聘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面试成绩高者为优先(下同)。体检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人力社保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好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递补。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实际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察中经查实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第十二条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有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三门技师学院(筹)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制进行管理。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三门技师学院(筹)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后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予以解聘;聘用后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须在聘用后二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予以解聘。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考试、体检、考察或聘用资格: 1、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过程中,因 作弊等行为被取消考试资格,至报名截止日仍处在限考期内的; 2、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 3、在考录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4、在考试、体检过程中发现冒名顶替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5、恶意报名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 九、其他 1、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进入考察后,因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申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予递补。 3、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本次招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5、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教师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83361711。 三门技师学院(筹) 2016年5月31日
附件:2016年三门技师学院(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doc 2016年三门技师学院(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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