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见附件《宝鸡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6、年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年龄35周岁以下、30周岁以下、25周岁以下分别指198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198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199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7、大专学历限宝鸡生源或宝鸡户籍(2016年5月31日之前已正式落户,宝鸡铁路技师学院学院不限户籍和生源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 8、在职在编的国家机关或者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需工作满5年,并经所在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同意后,方可参加应聘。 (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受过刑事处罚,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以及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4、“服务基层项目”(指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振兴计划、特岗教师)人员服务期未满的; 5、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笔试、资格审查、缴费和下载准考证、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方法步骤实施。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置资格初审,只审核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不设现场报名和现场收费。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2日8:30—6月16日18:00。 2、报名网站:宝鸡市人社局(www.bjrs.gov.cn/)。 3、报名要求:报名前,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内容,仔细查阅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应聘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完整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照片。如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4、开考比例:照片审核通过并缴费确认的应聘人数与该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3:1;属急需紧缺专业或艰苦边远地区的,经核准,开考比例可适当放宽,但不能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由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负责退还考务费。 (三)缴费 上传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网上缴费时间为6月12日8:30至6月18日18:00。 (四)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可于6月26日9:00开始登陆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打印准考证及报名信息表。准考证、报名信息表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予以备份并妥善保存。考试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标准收取,每人收费5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应聘人员,可于6月16日中午12:00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E座506)申请减免考试费。 (五)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客观性试题,时间120分钟。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范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知识、职业道德、文史基础常识、公文与论文写作知识、自然科技常识、环境保护、事业单位概况、省市情概况及时事政治等内容。 应聘宝鸡市民兵武器装备仓库的人员,增加专业知识考试,考试范围为:武器弹药常识、消防常识、处置突发事件常识等。公共基础知识占40分、专业知识占60分。 2、笔试时间:2016年7月2日(星期六)9:00至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资格审查 1、确定资格审查人员。按照应聘人数不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量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同时确定为资格审查人员。 2、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持岗位所需证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递补只一次。 参加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有关从业资格证、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应聘宝鸡市民兵武器装备库的人员,还应提供《非农字号入伍通知书》、《非农字号优待安置证》、《部队行政介绍信》(不含已货币化安置)、《安置审查表》、《退伍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在职在编的国家机关或者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还应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批、试用期等阶段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3、人员递补。在规定时限内,资格审查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为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或实际操作测试形式进行,其中宝鸡铁路技师学院专业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形式,宝鸡市体育运动学校、宝鸡市民兵武器装备仓库面试采取实际操作测试形式进行,其它均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八)体检:体检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程序。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九)考察:由各主管部门、区县人社局组织实施。考察主要内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采取调阅人事档案等方式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以下环节。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十)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岗位因故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予以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者不影响聘用结果的人员,由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聘用文件,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凭聘用文件下发《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被聘人员凭通知书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聘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重要提示 1、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等招聘有关事项将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不再电话告知应聘人员,请及时予以关注。 2、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准确无误的联系电话,并关注招聘的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招聘时间安排和出现递补时无法联系。 3、《宝鸡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备注栏注有“普通高校”的,指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其它则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 4、应聘镇街事业单位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至少服务5年。 5、应聘医务工作人员的,无相关执业(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试用期内应考取相关执业(从业)资格证书,不能取得的,用人单位可无条件解除聘用关系。 6、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也不举办任何有关的公开招聘考试的培训班。 7、考生在招聘工作中隐瞒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事实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网络技术咨询(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电话:0917-3902352 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917-3262997、3260183 电话咨询时间:8:30-12:00,14:00—17:30。 附件:1、《宝鸡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下载点击此处; 2、《2015年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参考目录(修订)》下载点击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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