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及农垦总局的《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和《黑龙江省中小学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规定,宝泉岭管理局公开招考绥滨农场幼儿园幼儿教师。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幼儿教师6名. 二、报考对象: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或艺术类(音乐、美术)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热爱幼教事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富有爱心、性格开朗。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 (三)1988年7月9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艺术专业应往届毕业生没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须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五)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没有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 备注: 已被局直幼儿园及各农场幼儿园录用的幼儿教师不能报考。 四、招考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成绩单、教师资格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照片3张和其它自荐材料。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7月8日 报名地点:绥滨农场机关办公楼三楼人事科。 联系人:赵春晓 电话:0468-3747688 (二)资格审查 农场招考工作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确认符合参考条件人员。 (三)考试时间:2016年7月16日。 (四)考试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宝泉岭信息港查询。 (五)考试办法 1、笔试100分。笔试考语文和幼教专业理论知识,权重分别为0.6和0.4。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考人数与考生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100分。 (1)测试应试者五项基本功(50分):舞蹈、声乐、键盘、美术和语言五项各10分。 (2)测试应试者品行及应变技能(抽题式50分):采取随机抽题形式。 (六)面试总成绩达到70分方可被录用。 (七)体检 按笔试、面试相加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考人数等额进入体检程序,体检不合格或弃权者不进行替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分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按《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第76号令)和《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八)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者即为录用人员。 五、录用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招考录用的幼儿教师与录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企业社会保险。试用期为6个月,年薪及绩效3万元,试用期工资为每月1500元并享受激励性绩效。 试用期间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录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胜任岗位工作的;不服从幼儿园管理的;工作中造成严重损失或对幼儿园造成负面影响的。 六、组织机构 为了做好幼儿园幼儿教师的招考工作,成立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思军(绥滨农场场长) 楚卫国(绥滨农场党委书记) 副组长:刘春青(绥滨农场副场长) 招考办公室设在绥滨农场人事科 主任:宋秀吉(绥滨农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成员:魏荣江张新岷金和平袁小红赵春晓 黑龙江省绥滨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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