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资格审查确认不合格人选名单 《2016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教师资格复审入闱人选名单公示》的入闱人员中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有8名,具体名单如下:
二、资格复审入闱递补人选名单公示 根据《2016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教师通告》的招聘程序,经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符合现场资格复审入闱条件的人员中,依次递补6名,具体名单如下: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及时向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上班时间)。 公示时限:2016年6月2日—8日 公示电话:0595-22633310(办) 22630066(办) 三、现场资格复审相关事项 1、复审时间: 2016年6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取得入闱递补资格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的资格条件以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入闱资格,复审确认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入闱资格,其空额岗位不再依次递补。 2、复审地点:洛江区教育局人事股(泉州第十一中学大门对面区教师进修学校三楼,电话:0595-22633310)。 3、复审要求: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材料请按顺序整理装订):《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打印)、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户口簿(有户籍生源要求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其中:未正式就业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供教师资格笔试、面试合格证书及普通话等级证书,公办在职教师需提供所在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报考的证明,民办在职教师应提供相应的人事代理、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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