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聘用原则和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严肃程序、严格标准、严明纪律的工作准则,坚持“阳光”招聘、诚信考试、考核的招聘宗旨,选拔品德好、素质高、有创新意识和能力、实事求是、踏踏实实干事创业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教师队伍中来。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专职教师8名,其中:英语2名,生物2名,物理2名、化学1名、计算机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二)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教育教学水平; (三)2016年全国普通师范院校全日制应届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户籍不限; (四)普通话标准为国家二级乙等及以上、口齿清楚、语言表达流畅; (五)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受处分期间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2、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分为报名、资格审查、初试(说课)、笔试、面试(讲课)、体检、考核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1、发布招考公告:招聘公告在山西省内各高等师范学院及灵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全面公告; 2、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2016年6月24日; 3、报名地点:灵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或就业协议书)、普通话合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5张现场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规定交报名费。 5、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二)初试(说课) 地点:灵丘一中 1、课题:高中教学内容,由考生本人自定; 2、时间:10分钟; 3、根据初试(说课)情况,由招聘工作小组集体根据说课成绩的高低顺序择优确定进入笔试的人选,参加笔试人选必须达到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以上。 (三)笔试 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应聘岗位科目的专业知识; 2、笔试方式: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其中教育学、心理学30分,专业知识7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3、笔试时间:120分钟。 (四)面试(讲课) 地点:另行通知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并按照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2、备课:备课时间为90分钟; 3、课题:由考官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科目设置若干课题,应聘人员面试时随机抽取,内容为高中教科书教学内容,面试(讲课)时间20分钟; 4、评分:由考官按照规定的标准现场评分并向应聘人员公布分数; 5、面试(讲课):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合格标准为70分以上,考试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五)资格复审 依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40%)由高到低排序,并按照拟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小组会同相关部门按招聘条件进行,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如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经考试领导组审定,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并进行公示。 (六)体检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依照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者进行资格复审。 (七)考核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按1:1的比例进入考察环节。考核考察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身素质、业务水平、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新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考核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七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与管理 人员一经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学校编制。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定级手续,享受单位同类工作人员待遇,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在灵丘一中工作满六年后方可按规定进行流动。 六、监督电话 0352——8522463 0352——8522428 灵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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