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区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龙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公开招聘的专业、职位及聘用计划 (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共100名。 1.招聘初中职位30名:语文3名、数学6名、英语5名、物理2名、化学1名、生物1名、政治1名、历史1名、地理1名、体育5名、音乐1名、美术1名、计算机2名。 2.招聘小学职位70名:语文男性教师10名、语文女性教师10名,数学男性教师10名、数学女性教师10名,英语10名、体育8名、美术4名、音乐4名、计算机4名。 三、报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初中教师职位: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6.小学教师职位: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7.截止2016年6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及以后至1998年7月1日以前),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1年7月1日及以后); 8.持有与报考职位层次、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具有高层次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同专业低层次学段); 9.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现役军人;7)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的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16年6月13日9:00至6月15日17:30。网上缴费时间:2016年6月13日9:00至6月16日17:30。 3.报考资格审查 洛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6月15日17:30)之前,未进行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提交信息截止时间(6月15日17:30)之后,所有报考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4.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两科共交纳60元。网上缴费须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网址: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http://www.lyhero.com/exam)。 6.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16年6月29日上午9:00至7月1日下午14:3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7.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8.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2016年6月13日至6月1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到洛龙区行政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2室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9.各职位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的比例不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专业,需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专业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考生已交考务费。 10.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目前在岗、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洛龙区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且考核合格者;在洛龙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洛龙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a.自行下载并填写《2016年洛龙区招聘教师笔试加分申请表》(附件2) b.“大学生村干部”提交洛龙区委组织部出具的目前在岗、连续任职满3年(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1日),且考核合格的证明(附件3); c.“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d.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大学生提交共青团洛阳市委、区团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4)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3.提交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6年6月13日—2016年6月1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提交地点:洛龙区行政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2室。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优待资格或专向招聘资格,不享受加分优待政策。对经审核符合加分及优待条件人员在洛龙区政府网“公示”专栏进行公布,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政策。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 1.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卷面满分均为100分。教育理论知识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等;专业知识指专业基础文化知识,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两类。报考语文、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的考生,专业知识考文科综合;报考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的考生,专业知识考理科综合;报考体育、音乐、美术的考生,本人在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中自选一类进行考试(考试成绩按报考职位排队,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不论选择考文科综合或是理科综合,统一进行排队)。笔试作弊者,卷面成绩视为零分。 2.笔试时间为7月3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填写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3.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卷面成绩=教育理论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4.笔试成绩将在洛龙区政府网“公示”专栏进行公布。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根据聘用职位计划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单位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和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办法 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试讲内容从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准备20分钟,讲一节与报考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试讲现场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为考生试讲现场成绩。 3.面试资格的确认 面试资格确认采取考生本人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进行,其他人代理无效。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2016年洛龙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见附件5)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附面试资格确认表后): (1)有效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国内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带二维码的学历验证表;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5)相应专业、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6)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6)。 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以及相关事宜在洛龙区政府网站(http://www.luolong.gov.cn/)进行公布。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试讲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确认或未通过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试讲人员名单,将在洛龙区政府网“公示”专栏进行公布。 经面试资格确认后依据笔试成绩高低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小于面试资格确认的比例(1:2)时,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总成绩的计算 公开招聘教师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洛龙区政府网“公示”专栏公示,请考生注意登录查看。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0]8号)规定的内容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洛龙区政府网“公示”专栏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七)考核与聘用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聘用职位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进行资格复查。 考核和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由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实行岗位管理。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3年内不得流动。 本方案解释权归洛龙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政策咨询电话:0379—6321384565156602 监督电话:63255573 附件:1.2016年洛龙区招聘教师职位表 2.2016年洛龙区招聘教师笔试加分申请表 3.河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证明 4.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5.2016年洛龙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确认表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洛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6月8日 附件下载:5DE3AAE1C81849D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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