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一)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二)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
(四)现役军人;
(五)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附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6年6月22日至6月29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9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资格初审、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均通过黄冈市人事考试院官方网站进行。笔试缴费通过银行汇款到指定帐户。
3、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可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根据公安部门规定考试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必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4、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查询报考初审结果与报名确认。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6月22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黄冈市人事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报考申请初审结果。通过网上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6月22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黄冈市人事考试院官方网站进行报名确认,并及时通过银行汇款进行缴费。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少数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经招考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适当放宽。
5、缴费:
网上报名确认后,按规定(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颁布的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缴纳笔试费100元,缴费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黄冈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黄冈黄州支行
银行行号:1045 3300 6421
银行账号:5625 5754 8661
银行电话:0713-8368057 8368701
缴款时请注明报考人姓名、报考岗位和个人联系电话。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
报名成功和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16年7月4日8:00-7月8日18:00期间登陆黄冈市人事考试院官方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综合基础知识30%,专业知识70%计算。具体内容为:(1)综合基础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写作等常识以及《教育学》和《心理学》等知识;(2)专业知识以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主;同一岗位专业为不相近的多个专业(方向),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岗位报考条件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免笔试。
2、笔试时间:7月9日,上午9:00—11:30考《综合基础知识》,下午3:00—5:00考《专业知识》。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每一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免笔试岗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少数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视具体岗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有关面试事项在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告。
2、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网上下载打印),于面试前到黄冈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黄州南湖桃园街109号)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交纳50元面试费。
报考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确认或资格确认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没有递补的,在没有进入面试的同类专业参考人员中调剂;如没有调剂的或调剂不成功,则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其中,免笔试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四)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登录黄冈市人事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自己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同职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为序。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取
对考察合格人员集中在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拟聘人员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录取资格,因取消资格或其他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人事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
七、对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
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09〕126号)文件和湖北省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713—8346455(黄冈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713—8355561(黄冈市人事考试院);
政策咨询电话:0713—8128633(市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713—8128676(市人社局)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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