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农村小学学前幼儿教师、50名农村小学教师,10名初中教师,10名职业中专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农村小学学前幼儿教师20名; 2、农村小学教师50名; 3、农村初中教师10名; 4、职业中专专业教师10名。 二、招聘原则 1、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 2、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原则。 三、招聘的待遇 经考试、考察合格并经正式聘用人员列入我县教育事业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 四、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学前教育、小学及初中教师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职业中专专业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不得违反国家用工年龄规定。 6、具备各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1:《蓝山县2016年招聘教师考试职位表》; 7、无违法、违纪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蓝山县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在蓝山县服务期间的特岗教师; 3、2016年录取到蓝山但尚未签约的特岗教师; 4、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报名、笔试、面试(试教、实践操作)、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六、资格审查与报名 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及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由县教师招聘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核后填写《报名登记表》(附表2)。若由他人代报,则由代报人签订《诚信承诺书》(附表3)。 工作人员现场采集报考人员身份证和照片信息。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凡未按规定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与信息、提交的材料不实或信息不准确、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或信息、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报名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本次招聘不收考生报考费,招考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报名时间:2016年7月5日—7月8日 报名地点:蓝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746-2211686(办) 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小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相应调整招聘计划。 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登记表》上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考生应全程保持有效通迅工具的畅通,因通迅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考试聘用程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面试(试教、实践操作)均采用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试教、实践操作)成绩占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数)。 (一)笔试: 报考人员持身份证于2016年7月18日到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2016年7月19日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 考试时间:2016年7月19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 农村小学学前教育教师考试内容为幼教基础理论知识; 农村小学、初中教师考试内容为相应学科学段教育基础知识; 职业中专专业教师考试内容为相应专业学科教育基础知识。 (二)面试: 笔试完成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并列入围面试。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组面试考官、同一套面试题本)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平均分。 面试时间: (1)农村小学学前幼儿教师:2016年7月28日; (2)农村小学、初中教师:2016年7月29日; (3)职业中专专业教师:2016年7月30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见蓝山政府网和蓝山教育信息网公告)。 农村小学学前幼儿教师面试内容: (1)内容一(8分钟,分值40分) ①抽取幼儿教材课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说课稿进行说课(5分钟,分值20分)。 ②讲幼儿故事:内容自定(3分钟,分值20分)。 (2)内容二(8分钟,分值40分) ①视唱简谱:抽取一简谱,清唱(2分钟,分值10分) ②弹唱:抽取简谱自弹(键盘乐器)自唱一首歌(3分钟,分值10分) ③舞蹈:自选幼儿舞蹈舞曲,U盘自备(3分钟,分值20分) (3)内容三(10分钟,分值20分) 命题简笔画(10分钟,分值20分) 农村小学、初中教师试教内容: 相应学科、学段的现行教材(6分钟微课,分值100分)。 职业中专专业教师试教、实践操作内容: 试教内容为现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材内容(6分钟微课,需要实践操作的专业分值40分,)。 实践操作按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技能要求确定(60—120分钟,分值60分)。 (三)体检 根据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体检标准和方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教师岗位要求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四)考察及资格复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主要是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和《蓝山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的重点是查阅考生的档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等。如考察对象不符合要求被取消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五)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其结果均在蓝山政府网、蓝山教育信息网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到县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关的正式聘用手续。 2、县教育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高的考生优先选择岗位,拒绝按此规则选择岗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替补。 3、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一经聘用,必须在蓝山县服务五年,否则不予调动和调档(如与国家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三年内不得申请县内岗位调整。 九、解释权 本招聘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746-2999093(县纪委执法室) 附件: 1、蓝山县2016年招聘教师考试职位表 2、蓝山县2016年招聘教师考试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蓝山县人社局蓝山县教育局 2016年6月22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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