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县特殊教育学校专业教师不足的问题,经研究,决定浦城县特殊教育学校专项招聘特岗专业教师2名,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浦城县特殊教育学校特岗专业教师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4、适应特岗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要求:招聘浦城籍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的特教或幼教、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并持有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6日。 2、报名形式:报名者填写《浦城县特殊教育学校特岗专业教师报名表》,并携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现场直接报名。 3、报名地点:浦城县教育局人事股。 4、联系电话:0599-2842340 四、择优聘用 采取面试加考核的方式,直接择优聘用。 1、符合申报条件的竞聘者直接进入面试,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3、参加体检的考生由我局负责通知和组织。 4、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申报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5、体检合格的竞聘者,在拟聘用前须征求户籍所在地公安、计生部门的意见,若无违法违纪纪录,也未违反计划生育者,视为考核合格。 6、经面试、考核合格的拟确定聘用人选,在我局教育网站与公示栏内公示5个工作日。 7、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递补人选由我局综合竞聘者的面试、体检、考核等情况,按规定程序研究确定。 五、聘用期限 2016—2017学年,全学年按照12个月计算。 六、聘用与待遇 竞聘者被聘用后,与浦城县特殊教育学校签订《特岗专业教师聘用合同》,每人每月工资为2000元(含社保、医保等费用),列入编外特岗教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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