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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2016年公开招聘10名高层次中学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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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9 09:0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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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中学教师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资格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范围与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其就读本科必须是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且就读专业与招聘学科专业对口,同时具备与招聘职位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至2016731日,下同)。

四、招聘学科及人数

公开招聘10人,具体招聘职位详见《惠东县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中学教师职位表》。

五、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审核的形式。

符合招聘条件且有意到我县高中学校从教的,可登陆广东省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惠东县教育局网站,下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好有关信息,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就业推荐表和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用快递的方式邮寄到惠东县教育局人事股(惠东县教育局地址:广东省惠东县平山街道新埔街27号,邮政编码:516300,收件人:周飞燕),报名截止时间:2016713日(以收到报名资料或邮件时间为准),请各参加报名的人员在2016713日前来电确认报名资料是否收到,联系电话:0752-8833275。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将通知其参加证书原件的审核和集中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4年、2015年、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考核和面试的方法进行。考核不合格不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聘用。

(一)面试内容:教育教学综合能力测试及仪容仪表等,满分100分。

(二)根据面试成绩按各学科招考计划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对象。

七、体检

拟聘用对象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由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东县教育局协调有关部门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应聘资格条件、计划生育情况、原用人单位是否同意调出(或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聘用待遇及相关要求

(一)应届毕业生现场签订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逾期未签订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被我县正式聘用为教师的,办理相关人事关系调入手续,享受我县公办教师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被录用的教师必须与县教育局签订协议书,从到我县任教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调出惠东县教育系统;

(五)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学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4364.tmp.jpg点击下载浏览惠东县2016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职位计划表(6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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