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4日,湖南省衡阳县,大批警力前往教师讨薪维权现场维护秩序。
“政府有钱大搞项目开发、兴建企业搞形象工程,就是没钱发放教师应得的薪水。”
据中国搜索报道,参加一起讨薪的女教师称,几年来,衡阳县长期拖欠、克扣教师应发的工资。内容包括:按规定应发的(2014年10月至今,全国工资改革差额部分),2015年元月至今乡镇工作补贴,十几年来第十三个月工资,2014、2015年度年终绩效考核奖金,2013年度教师生活补助金,并存在长期少交住房公积金。
“20多年来一直违规克扣养老保险金,以及克扣特岗教师、新开编教师的五险一金、实习工资,违规收取人事代理费等多项损害教师利益。”
维权教师在一封公开信中称,政府未对教师代表的诉求作出明确答复,当晚,县政府联合各乡镇政府、各乡镇中心学校及西渡镇公安民警对尚滞留县城的教师代表展开搜索并接回,同时责成各乡镇中心学校及各下属中小学的官员保障次日不得再出现教师代表离开学校到县政府维权讨薪的现象。
对此,该县分管财政的常务副县长蒋达宏向广大教师承诺:“政府欠教师的钱,我们认账还帐不赖帐,衡阳县的财政优先保障是工资”。
讨薪教师如农民工一般,到底打了谁的脸?
衡阳教师讨薪并不是孤例,此前,媒体也曾公开报道, 黑龙江、 河南、 安徽等省也出现过教师到政府大楼前讨薪维权的事件,可以看出,教师讨薪维权绝不仅仅局限于湖南衡阳。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教师讨薪维权接连爆发?是教师维权意识的觉醒,还是克扣拖欠教师工资是一个全国性的普遍现象?
2014年1月, 湖北沙洋县上千教师罢课,围堵县政府。
2014年11月中旬,黑龙江省肇东市、依兰等地数千名教师罢课讨薪。
2014年12月22日,河南固始县近千名教师到县政府门前“讨说法”。
2014年12月23日上午,安徽含山县数百名教师齐聚县政府门前拉横幅,要求参照公务员标准补齐教师3年来应发放的考核奖。
2014年12月27、28日,河南淮滨、息县等地同时发起大规模教师维权讨薪活动。POLICE维持秩序,现场发生冲突。
2015年1月13日上午, 济南市历城第五中学校门口,该校老师打起横幅维权,对教育部门实行的绩效工资改革及近年来未能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表示不满。
教师工资有多低
中国向来有尊师重教的传统,教师社会地位高也在情理之中,但与此形成鲜明反差的是教师的收入水平。据国际经合组织和中国劳工统计年鉴的数据,2013年,中国在岗教师的平均年薪为42782元人民币(约6971美元),而比利时、韩国、德国、美国、日本教师的平均年薪都在4万美元以上。中国教师工资大约为比利时的1/7,美国的1/6,巴西的1/3,在被调查的国家中排名垫底。
城市与乡村教师收入差距过大是近年来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中国义务教育阶段的专任教师中,有74.57%分布在镇区和乡村,近1/4在艰苦地区工作,而乡村教师的工资普遍低于城镇教师人均水平。之前有媒体对湖南农村的教育情况展开调查,结果显示,71%的乡村教师可支配月工资为1500元到2000元,15%的教师可支配月工资为2000元到3000元,还有部分教师月工资不足1500元。低收入使得乡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下降,越来越多的年轻乡村教师寻求调入城市或者跳槽,现在依然坚守在农村的,有44%年龄在46岁以上,而他们正在慢慢老去。
调查显示,95%的农村教师月平均工资在3000元以下,近75%的在2500元以下,近一半的在2001—2500元之间,甚至还有27.7%的教师月均工资在2000元及以下。有教师表示近5年自己的工资有小幅度变化,但接近90%的农村教师仍对自己的总体收入不满意或很不满意。有教师戏称:“现在的教师还不如建筑工地上的临时工,临时工的工资每天都在120元以上。” 教师待遇低的问题,是一个“ 历史遗留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明确规定教师工资待遇,但是现实情况却很糟糕,绝大多数教师待遇均接近社会最底层。做教师的确辛苦,尤其是一线的中小学教师,一方面要做“春蚕”、“蜡炬”,另一方面却领着微薄的工资养家糊口,其艰难可想而知。
老师们诉求得不到解决,所以逼着理智的老师们像农民工跳楼讨工资一样,集体走上街头拉横幅甚至罢课。
收入低引负效
首先,收入低往往使教师陷入鸡毛蒜皮的生活琐事中。收入太低,开源和节流都是老师日常需要考虑的问题,在他们心目中,一项非日常的开支,都会成为老师生活中的难题,严重牵扯精力。另外,从全国范围看,农村中小学教师的住房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没有安居,难得乐业。更可怕的是,为数众多的老师长期带病工作,不是因为工作忙没时间,而是没钱!
第二,收入低已经影响到教师的公众形象。因为收入低,每一块钱对老师来说都很重要,这不但没有得到公众的同情,反而成为讥笑的对象。在人们的价值观逐渐物质化的今天,经济地位甚低的教师社会地位也随之大幅降低,当教师光荣已经变成当教师无能!
第三,收入低已经使少部分教师师德水平下降。为了增加收入,乱收费者有之,乱办班者有之,索礼者有之,凡此种种。这部分教师的不良行为,被放大成了整个教师队伍的不良行为,从而使教师在公众心中的形象由可怜变为可憎,骂教师的声音不绝于耳!
第四,收入低使教师的社会地位下降,师道不再尊严。目前的中小学在校生,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收入是衡量一个人地位和能力的重要指标,因此,收入极低的教师无疑是没有地位的,是无能的,是不值得信任的,是不必听其教导的,甚至是可以随意侮辱的,这给教育带来的麻烦是无法估量的。
第五,收入低导致教师心理的不平衡,敬业精神严重缺乏。教师工作是一项无法量化的工作,能量化的都是表面的东西,而真正起作用的是敬业精神,这是任何培训和考核都无法触及到的。当教师发现自己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是如此之低的时候,很难想象他们还会有很高的敬业精神。
第六,收入低直接导致了教师队伍的不稳定,从而导致了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下降。教师不傻,一旦发现可以改变生活环境的机会,他们会不失时机的付诸实施。于是每年有大批的教师转行了,实在不能转行,农村的教师想办法调进县城,县城的教师想办法调到城市,或者干脆辞职去私立学校,于是,又有一批新的代课教师出现在农村的学校,于是,教师队伍的素质就又下降了一块。
讨薪维权有法可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中找到关于教师工资的规定,《教师法》第二十五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来规定。第二十六条是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简称获取报酬待遇权。这是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劳动的权利和劳动者休息的权利的具体化。其基本涵义包括:(1)教师有权要求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教师聘用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的支付工资报酬,包括基础工资、职务工资、课时报酬、奖金、教龄津贴、班主任津贴及其他各种津贴在内的工资收入。(2)教师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包括医疗、住房、退休等方面的各种待遇和优惠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拖欠教师工资,违反《教育法》、《教师法》,是侵害了教师合法权益的行为。它不仅侵害了教师获取劳动报酬的基本权利,危及教师及其家庭生计,还严重影响了教师队伍的稳定和教育 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不利于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非理性讨薪”背后
教师集体维权,说到底仍是一种“把事情闹大才能解决”的思维。这一幕我们并不陌生,但发生在教师这个最受尊敬、也应该最具理性的群体身上,则尤其让人心寒。这其实表明,如果权利不被尊重,诉求表达得不到制度性的回应和解决,那么每一个群体都会成为弱势者,也都毫无尊严可言。
对待穷人的态度,考验一个社会的良知;对待知识分子的态度,考验一个社会的文明。持续不断的教师维权事件拷问的不仅是教育的良心,考验的更是政府、学校对教育的重视程度和变革决心。
教师待遇低的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庞大的教师队伍,是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教育发展的中坚力量,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休止符,教师为讨薪维权,不应该仅仅是一则新闻,更应该作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引起更高层次的思考和重视,相关部门更应该拿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
越来越多人不愿意从事学术相关职业如老师等,竟然还会发生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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