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6年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计算方法同上)。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5.普通高校毕业的本科生或研究生(含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其中: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即2016年7月18日前)取得公告、《岗位表》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6.报考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中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类别划分按《2016年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经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7.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者可先报名应聘,但须在聘用后二年内取得高等学校教师任职资格证书,未按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非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在读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与本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7月17日~7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 淮安市淮安区湖心寺路18号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人事处(行政楼101室)报名。咨询电话:0517-85980902, 85981299。 3.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于2016年7月18日前登陆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网站(http://www.jshn.com.cn),下载并填写《2016年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6年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张;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6)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7)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二寸照片4张; (8)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9)其他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个人证明材料。 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由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笔试费100元/人。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表》规定开考比例倍数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重新补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为2016年7月19日上午9:00-11:30,报名地点不变。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已缴费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凭证于2016年7月22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的联系方式如有变化的,需及时告知报考单位,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不能及时沟通,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已缴费报名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已缴费报名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岗位代码:01~06 ),缴费报名人数5人以下(含5人)的免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7月23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面试与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免笔试时,通过资格审核并已缴费的人员直接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由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对拟参加面试人选报考资格进行复审。拟参加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在职人员面试前须在规定时间内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待业人员面试前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档案所在地提供档案保管证明。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明确表示放弃的拟参加面试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拟面试范围人选)。若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则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经资格复审符合应聘条件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在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网站上公布,并发给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试讲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①备课:考生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稿,备课时间为半小时。②试讲:试讲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考生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稿进行模拟上课,上课时间为10分钟。③答辩:答辩主要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围绕课堂教学、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答辩时间为5分钟。评委根据试讲、答辩情况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含)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4)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总成绩折算和公布: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学历要求为本科的岗位(岗位代码:07~09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岗位代码:01~06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免笔试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在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网站(http://www.jshn.com.cn)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应聘同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若面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再次答辩,取答辩成绩高者;免笔试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组织再次答辩,取答辩成绩高者)。由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由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6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或考察等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的或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聘用后二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淮安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0517-85981858 淮安市人社局: 0517-83671213 本公告由淮安生物工程高等职业学校负责解释。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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