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充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 | | | | | | | | | | | | | | | | 1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语文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2 、具有南平市所属县(市、区)户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3月10日以后出生)。3、第一轮应聘建瓯市小学语文教师岗位人员,只要具有全日制中师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 | | | | | | | |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数学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具有南平市所属县(市、区)户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3、第一轮应聘建瓯市小学数学教师岗位人员,只要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 | | | | | | | | 1、.具有体育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南平市所属县(市、区)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注: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2、第一轮已被聘用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2016年7月11日-7月18日,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的第一轮未被聘用且符合我市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登陆省教育考试院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 四、面试人选的确定 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名单将在建瓯教育信息网公布。 五、资格复审(凡是第一轮已经报名建瓯新教师岗位人员并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可通过公告电话告知,不必再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1、现场审核时间:2016年7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审核地点:建瓯市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建瓯市解放路192号二楼)。 3、需提交审核的材料(复印件用A4纸,按以下顺序整理,并在左上角订一枚钉子)。 ⑴《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⑵《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⑷《就业推荐表》、《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历有变更的应提交《学历学位变更申报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⑸《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凡招聘“岗位条件”中有要求全日制的,必须提交)。 六、其它事项 1、补充招聘岗位只招收具有南平市户籍考生。 2、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交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于2016年7月20日前到建瓯市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3、总成绩的计算及聘用办法请参看《2016年建瓯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公告》,面试时间及其他未尽事宜将在建瓯教育信息网通知,请报名考生注意及时关注建瓯教育信息网,并确保手机联系畅通。 4、联系电话:0599-386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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