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的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小学教师68名,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80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2016年平顶山汝州市招教考试岗位表丨职位表。
三、公开招聘的对象
报考小学教师的须是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报考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的须是全日制普通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汝州市户籍中专学历的毕业生也可以报考)。
四、报考资格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热爱教育事业,服从本方案相关要求。
(三)报考小学教师的所学专业与所报考岗位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报考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的所学专业必须是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体育、艺术类、师范类、语言类、医学类等相同或相近专业。
(四)报考小学教师的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种类及学科与所报考岗位必须相匹配;报考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的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其它相应执业资格证。
(五)报考人员须是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准报考:
1.违法、违纪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2011年以来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4.教育系统在职的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及乡镇、街道社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
5.汝州市在编教师或特岗教师;
6.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汝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汝州市教育网和汝州市电视台等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13日8:00至7月19日下午18:00。现场确认时间为2016年7月21日至7月22日。现场确认地点为汝州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具体地址:汝州市朝阳路与东环路交叉口西南角福地游园西侧)。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的,不能到现场进行确认。
2.报名要求。应聘者需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汝州市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及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必须由本人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详细填写表上所要求的内容,并粘贴拟在网上上传的照片;若不是本人亲自填写或粘贴的照片与上传的照片不符,不予认定。
应聘者按照公布的专业代码及要求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同时需登陆报名网站进入招聘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网上填写的信息与本人在《报名表》上填写的信息必须一致。
现场确认时应聘者本人须携带本人填写的《报名表》和网上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各一份;专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个人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暂无就业报到证的,可提供高校加盖公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在职应聘人员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经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应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现场确认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原则上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对于确属紧缺的专业,由汝州市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及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考试。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由市统一组织实施。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应聘岗位的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小学教师与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分别进行命题。笔试原始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报考小学教师的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报考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的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备课、试讲、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心理素质等。试讲指定统一的教材,备课时从指定的教材中抽签决定试讲的内容。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免笔试的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4.加分对象及加分标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以下人员给予笔试原始成绩加分:连续任职2年以上(含2年)且考核合格的汝州市“大学生村干部”,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具有汝州市户籍并在汝州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再加2分;在汝州市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笔试原始成绩加2分;汝州市星级文明村(居)的毕业生,笔试原始成绩加1分。同时符合多项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和考核。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和《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转发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豫教资中心〔2011〕5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查。
对在体检、考核阶段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等情况有空缺名额时,按所报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拟聘及公示。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汝州市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及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原报名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
拟聘人员一经公示,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职位空缺,均不再进行补录。
(六)聘用及待遇。对拟聘结果公示后,涉及到同一个专业(岗位代码一致)有多个学校招聘时,由市教体局负责分配并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本次公开招聘的小学教师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汝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经市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部门审核备案,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方可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的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使用按《汝州市人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实施方案(试行)》(汝政办〔2014〕97号)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的岗位工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上浮40%执行,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所需费用由市财政拨付。聘期为3年,期满根据岗位实际需要,结合个人工作表现,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聘。
(七)纪律要求。被聘用者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者到岗后,将再次进行身份核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替考者和被替考者将列入黑名单,并在网上曝光,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组织的各类人才招聘考试。
被聘用者三年内不得流动,外出学习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八)网站支持。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和各种通知以汝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上发布的为准。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汝州市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及政府购买公办幼儿园服务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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