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道里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满足学校用人需要,结合我区师资队伍的实际情况,为做好2016年招聘临时聘用教师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共招聘临时聘用教师153人,详见《招聘临时聘用教师计划表》。 二、工资待遇 (一)临时聘用教师工资为每人每月3000元,其中包含工资、“五险”个人应承担的部分。“五险”用人单位应承担的部分由区财政承担。 (二)临时聘用教师享受带薪寒、暑假待遇。 (三)临时聘用教师享受被聘用学校在编教师相同的福利、学习、培训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优良的职业道德素质。 (三)对曾受过警告以上处分至毕业时还未撤销的和未能正常毕业的不予聘用。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精神疾病、无传染病、无肢体残疾。 (五)年龄要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六)报考小学的具备统招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学的具备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汽车职业高级中学所需要的岗位,因师范类院校没有相应专业,可暂时没有教师资格证书,但要在被聘用后的首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或相关专业。 (九)获得艺术类等级证书的考生,应聘音乐、美术岗位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软件水平考试、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等等级证书或认证证书的考生,应聘信息岗位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获得心理咨询师等级证书的考生,应聘心理岗位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招聘程序与步骤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生活报》、《新晚报》和“道里区人民政府网”、“道里区教育信息网”等相关网站上发布。 (二)组织报名 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三)面试 1、面试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直接进入面试程序,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试讲内容为所报岗位的现行教材,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确定人选:试讲后,专家组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出平均分做为最后得分。面试后,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并为每一名应聘者写出详实的评价报告。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各用人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由用人学校组织实施。 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以及报名、面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岗位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由用人学校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者,统一委托第三方托管机构托管,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期三年。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5—2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00—4:30 2、报名地点:哈市第五中学校院内体育馆(道里区安广街86号) (二)相关要求 1、报名时,统一填写《道里区招聘临时聘用教师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下列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1)身份证。 2)毕业证。 3)教师资格证。 4)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5)拥有等级证书、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等级证书或认证证书等的考生,提供相应证书。 2、考生可在提供的网站上下载《道里区招聘临时聘用教师报名登记表》,填好相关信息后用A4纸打印,并粘贴照片。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 六、临时聘用教师的管理 (一)临时聘用教师可在所报考学校所属的教育集团内交流使用;在所报考学校课时不足的,可跨校兼课。日常管理由所报考学校负责,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三年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自动解除,用人学校不得续聘。 (三)所有报考临时聘用教师人员(含已聘和未聘人员),区教育局将建立人才信息库,三年合同期满,需要重新聘用临时聘用教师的学校,可到区教育局人才信息库中,根据人才信息及考核评价情况,重新聘用临时聘用教师。 七、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附件一:招聘临时聘用教师计划表 附件二:道里区招聘临时聘用教师报名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