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报名注意事项1及附件1《阜宁县2016年暑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7月16日至7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节假日正常报名) 3.报名地点: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阜宁县南城区上海路168号二楼203、204室)。 联系人:韩老师、倪老师 联系电话:0515—89716219、0515-89716203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名者只能选择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类别报名(中学教师岗位、阜宁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教师岗位、阜宁师范附属小学教育集团教师岗位、特殊教育教师岗位、农村小学教师岗位)。 ①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报考小学学科岗位,其中报考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学科岗位的,须持有与报考学科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②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与《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对应的小学学科岗位;小学教育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只能报小学学科岗位; ③暂无《教师资格证书》的音乐、体育、广播电视编导及聋人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设计方向)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只能报考与学历证书专业相一致的学科岗位,但三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者姓名、报考学段、报考学科); ②《阜宁县2016年暑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③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入编人员报名时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入编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县人社局、教育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每人需缴纳笔试费100元。 4.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人社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5.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6.凡参加招聘的考生在报名时,须填写《诚信保证书》,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试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工作由县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 1.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分学科进行,主要考查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知识。卷面分数为100分,设60分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将在阜宁教育网进行公布,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查询。 2.资格复核。面试前,县人社局、教育局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学科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人员一并进入(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入围),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在阜宁教育网公布。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音乐、体育、美术学科面试采用说课和技能测试方式(其中说课70分,技能测试30分),其他学科面试采用说课方式。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凡参加面试人员需交面试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 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70%和面试成绩30%计入(总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届时在阜宁教育网公布,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查询。 四、体检、考察、选岗、公示及聘用 1.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学科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按照附件2《阜宁县2016年暑期公开招聘教师选岗细则》第2条规定的条件顺序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阜宁教育网公布。 2.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在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发布。 3.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阜宁师范附属小学教育集团教师岗位、特殊教育教师岗位及中学教师岗位音乐、体育、广播电视编导学科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其他招聘岗位确定选岗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或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同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4.对需选岗的岗位进行一次性选岗。根据应聘者所报考的岗位志愿,各岗位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学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本人须持身份证按时参加现场选岗,未按时到选岗现场或在选岗现场未选择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选岗开始后产生的空缺岗位一律不再递补。(具体选岗办法详见附件2《阜宁县2016年暑期公开招聘教师选岗细则》)。 5.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依照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在阜宁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 6.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外县入编人员提供解除聘用关系材料),并将个人档案寄送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阜宁县阜城镇上海路168号二楼204室,邮编:224400)。对证件不全、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均实行一年试用期,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聘用人员一律签订在现岗位服务期5年的合同,期满后方可流动。凡不愿意签订服务期合同的,一律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招聘政策咨询 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阜宁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9716205、0515-87386412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县纪委举报电话:0515-87238524。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须严格执行人事政策法规及人事工作纪律;参加招聘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本公告有关规定,如发现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宁县教育局接受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举报信箱:fnsygl@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0515-87386312 2.举报信箱:fn7242007@163.com 举报电话、传真:0515-87212204 八、招聘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公告可登陆阜宁县政府网www.funing.gov.cn、阜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nldbzj.gov.cn、阜宁教育网www.fnjyw.net查询。 本公告由阜宁县人社局、阜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阜宁县2016年暑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阜宁县2016年暑期公开招聘教师选岗细则
附件1
阜宁县2016年暑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国家计划招收的、具有相对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阜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入编人员)。 2.国家计划招收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音乐、体育、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阜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入编人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国家计划招收的、具有教师资格、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阜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入编人员)。 2.国家计划招收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音乐、体育专业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阜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入编人员)。 3.服务阜宁县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支教类毕业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特教康复:国家计划招收的、具有相对应教师资格、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特殊教育康复专业毕业生。 2.聋人职业教育服装设计:国家计划招收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设计方向)2016年应届聋人毕业生。 | | | | | | | | | | | | | | | 1.国家计划招收的、具有教师资格、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阜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入编人员)。 2.国家计划招收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音乐、体育专业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阜宁县机关事业单位入编人员)。 3.服务阜宁县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支教类毕业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2
阜宁县2016年暑期公开招聘教师选岗细则 按岗位类别分别组织选岗。取得选岗资格人员根据个人报考岗位志愿和招录岗位计划填写《岗位志愿表》,每人只能选择一个与报考岗位类别、学科相符的岗位。具体办法如下: 1.按照高分优先的原则。取得填报志愿资格人员,在报考的同一学科中,依据总成绩,按招录岗位计划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选岗。 2.同学科同分的选岗,按以下顺序优先选岗。 ①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②学历层次:学历层次高的优先,学历层次依次为研究生、本一、本二、本三、专科; ③学位层次:学位层次高的优先; ④英语等级:英语等级高的优先,非英语专业的依次为六级、四级,英语专业的依次为专八级、专四级,同类同等级的等级分高的优先; ⑤计算机等级:计算机等级高的优先; ⑥普通话等级:普通话等级高的优先; 如以上方法还不能确定选取岗位顺序的,进行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的优先(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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