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强学前教育建设,解决我县幼儿教师短缺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我县幼儿园公开聘用临时幼儿教师。现就聘用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用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聘用岗位及数量 岗位:幼儿园教师 数量:50名 三、聘用对象及条件 (一)学历及专业要求 1、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音乐、舞蹈、美术、艺术、信息技术专业毕业生; 2、洛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其他普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幼师专业毕业生。 (二)其他条件 1、具有洛川户籍(包括:1、入学前系洛川户籍者;2、2015年12月31日前户籍迁至我县者;3、和具有我县户籍人员结婚,户籍迁入我县者);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4、身体健康,能适应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 四、聘用方法与步骤 本次聘用工作采取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笔试、面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2016年7月14日—7月24日) 在洛川县政府网站发布聘用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5—7月27日; 2、报名所需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第一学历与最高学历);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和具有我县户籍人员结婚,户籍迁入我县者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二寸同底照片3张。 3、报名地点:洛川县人社局 4、报名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 (三)考试及相关问题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负责。笔试、面试各100分,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笔试为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公共教育理论、学前教育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和心理学等内容。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据聘用计划,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能力、业务知识水平及才艺等。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相加为应聘者总成绩,按照聘用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初聘对象。对于在报名时达不到聘用计划1:2比例的,由领导小组在笔试前研究决定进入面试人数或调整聘用计划。对总成绩达到聘用计划出现并列的,5人以内均予以聘用,超出5人的报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全部聘用或另行测试聘用。 (四)资格复审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成员单位参与,对确定的初聘对象资格条件进行逐一审查,对发现的假学历、假证件、假资料,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并不得参加我县三年内的各类招聘。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身体条件符合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工作和生活环境。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由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拟聘人员,报县聘用领导小组审批后聘用。 五、聘用人员管理与待遇 (一)人员管理:2016年聘用的临时幼儿教师实行合同管理。由县政府实施聘用,县教育局统一管理,介绍到县乡各幼儿园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聘用人员、存入个人档案各一份,合同期限为三年。聘用期满后,可根据考核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实行双向选择,符合聘用条件的可以续聘,不符合条件的终止聘用关系。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可参加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方面的招录考试,考试录取后,按程序解除聘用关系。 (二)待遇:聘用的临时幼儿教师聘用期内年工资为21000元,享受医疗、养老、失业保险待遇。 六、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本次聘用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以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喜全为组长,宣传部部长王建斌、政府副县长刘晓霞为副组长,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洛川县2016年聘用临时幼儿教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社局局长孟高宏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聘用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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