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社会招聘教师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国内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在编在岗中学教师。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宜春中学16名: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政治1名、历史1名、地理1名、物理4名、化学1名、生物4名、音乐(舞蹈方向)1名(均为高中)。 宜春一中12名:语文1名、数学2名、英语2名、历史3名、物理1名、化学1名、生物1名、体育1名(均为高中)。 宜春三中10名:语文3名、数学1名、英语3名、政治1名、物理2名(均为高中)。 宜春八中4名:政治1名、历史1名、物理1名、化学1名(均为初中)。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获中学高级职称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获省特级教师或近5年内获得省部级综合荣誉者(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或政府颁发),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编在岗教师应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3年及以上与报考岗位相一致(高中任教经历可报考初中岗位)的教学工作经历。 3.取得与报考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初中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对象下载填写报名表(附后)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每人限报一所学校。实行诚信报名,因提供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8月3日18:00时,逾期不接受报名。宜春中学接受报名邮箱:yczx3997199@163.com;宜春一中接受报名邮箱:ycyzbgs@163.com;宜春三中接受报名邮箱:ycycsz@163.com;宜春八中接受报名邮箱:jxycbz@qq.com。 2.资格初审:招聘学校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和获得的荣誉、业绩,按照岗位计划数不高于1:3的比例(不足比例者,按实际报名人数审核通过)择优确定进入资格复审阶段人员名单,并于2016年8月4日18:00前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联络不上或自愿放弃复审资格,则依次择优递补。 3.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于2016年8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17:00)携带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主要荣誉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不退),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本人签名的报名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编在岗人员提供,因故暂不能提供者资格复审现场签订承诺书,不签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等资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对象,现场发放面试资格证。资格复审地点:宜春中学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6年8月7日8:00开始; 面试地点:宜春中学第一教学楼。 2.面试方式及内容:凭面试资格证和身份证进入候试室,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按照抽签顺序安排进入备课室抽取面试课题后开始备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备课时不得自带材料)。备课结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室开始面试。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试讲时间为15分钟。面试教材:高中学科为必修1,版本:数学为北师大版,地理为中国图书版,音乐为人音版,其他均为人教版;初中学科为八年级上册(化学为九年级上册),版本:化学、政治为人教版,物理为沪粤版,历史为川教版。 3.确定入闱对象: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对象(入闱对象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如面试成绩70分(含)以上考生数量不足岗位计划数,则相应核减岗位计划)。面试入闱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重新面试(面试成绩为70分以下的不再重新面试)。 四、考察录用 (一)考察、体检 对所有面试入闱人员的师德师风、敬业精神、师生评价、教学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因不能按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在岗位计划数内按面试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面试成绩须在70分(含)以上)。 (二)公示 经考察、体检确定的拟聘人员在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宜春人事考试网、宜春教育网公示。公示期满,由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调动、上编等相关手续。 五、其他 本公告由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春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宜春中学:0795-3997199 宜春一中:0795-3272416 宜春三中:0795-3273407 宜春八中:0795-7088328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5-3271152,3272805 宜春市教育局:0795-3998126 监督电话:0795-3272598、3997843
附件:宜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6年暑期招聘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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