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岗位薪酬 (一)招聘岗位 | | | | | | | | | | | | |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省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年龄计算以公告当天为限(以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91年7月15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资格条件 1.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聘教师岗位的必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2.报考者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岗位相对应,并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除外)。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2016年应届毕业生如在2016年8月30日前无法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月7日29日--31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报名地点:河源市直属机关幼儿园内(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新华路113号)。 (2)报名所需材料为: 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打印版(见附件1) ②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2016年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在职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③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白底相片2张。 2.其他事项 (1)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到河源市直属机关幼儿园现场报名,并凭个人身份证直接领取笔试准考证。 (2)按省、市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报考者,应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4)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笔试试题制作和评卷由市人社局委托有关考试机构实施,笔试组织工作由河源市教育局负责。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折算计入最终成绩。 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三)面试 1.幼儿教师、音乐教师、美术教师、体育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和答辩。 2.时间:试讲和答辩时间约15分钟。考生先在候考室抽面试顺序号,然后按抽取的顺序号进入备课室准备30分钟,再进入面试室讲课12分钟左右;答辩时间为3分钟。 3.范围:河源市直学校现行使用的教学教材版本。均在相应教材中命多道备选题(每道题为该教材中的一个课时的授课内容),由第一位考生在面试室现场随机抽取其中一道题作为该学科的试讲内容。答辩由考官提2-3个问题,考生现场回答。 4.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成绩公布时间和方式:同一岗位所有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当日公布面试成绩。 6.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技能测试占60分,试讲和答辩占40分),按50%折算计入最终成绩,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7.考试最终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同一岗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招聘岗位最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100分制),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8.面试工作由河源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员监督。 (四)体检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市教育局组织考生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河源市政府门户网和河源教育信息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 (一)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时,如招聘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则录用后必须服从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河源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咨询电话:0762-3297399、0762-3389677;举报或者投诉电话:0762-3386355;地址: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商务小区。 附件: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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