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位于市政府所在地的淮安生态新城,隶属于江苏省淮阴中学,公办初中学校。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生态新城开明中学(以下简称“新城开明中学”)位于淮安生态新城西片区,是一所由生态新城管委会建设、江苏省淮阴中学管理的初级中学,为独立法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9名(事业单位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教师19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6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生态新城开明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取得学历的国外留学人员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8月1日)前取得公告和《岗位表》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3.报考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中专业条件按类设置的,按《2016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生态新城开明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经2016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生态新城开明中学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4.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其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现役军人、非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在读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网站、淮安生态新城管委会网站及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 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咨询电话:0517-89088988,18912089586。 3.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于2016年8月1日前登陆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网站(网址:http://www.hzxcxq.com/index.aspx)或淮安生态新城管委会网站(网址:http://stxc.huaian.gov.cn/),下载并填写《2016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生态新城开明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确认的办法进行,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6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生态新城开明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提供本科及本科以上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专业职称任职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6)校级及以上表彰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4张。 (8)提供工作经历材料(如:聘用合同、本人每个学期的任教年级及课程证明、班主任或学校管理人员工作经历证明、初中毕业班教学经历证明等)。 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由2016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生态新城开明中学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缴纳报名费90元/人。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报名结束后,实际缴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已缴费报名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卷面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 2.笔试时间:2016年8月2日上午8:00—10:00。 3.笔试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四)面试 1.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同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下同)。若进入综合面试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参加综合面试人选。因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进入综合面试人员名单在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网站上公布,进入综合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综合面试内容主要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的知识,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综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应聘人员综合面试时间为8月3日,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专业面试(试讲) 专业面试人选的确定:在综合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同岗位报考人员折算后的笔试成绩与折算后的综合面试成绩之和作为考生的合成成绩,按考生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面试人员。若进入专业面试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2倍的,综合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参加专业面试人选。因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进入专业面试人员名单在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网站上公布,进入专业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专业面试采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试讲)方式。教学方案设计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专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专业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 应聘人员专业面试时间为2016年8月4日,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考察 在专业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30%、综合面试成绩占40%、专业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在应聘同岗位专业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取专业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并在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网站上公布。进入体检环节的教师须在体检前的规定时间内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为在编教师还须提供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因考生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由2016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生态新城开明中学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由2016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生态新城开明中学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6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社局网站、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网站和淮安生态新城管委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的或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05、06、07岗位拟聘用人员由江苏省淮阴中学、淮安生态新城管委会共同组织,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自主选岗。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或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手续而出现缺额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人员待遇按照淮安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江苏省淮阴中学:0517-83518805; 淮安生态新城纪工委、监察室:0517-83638916; 淮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0517-83671213; 本公告由2016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生态新城开明中学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94.tmp.jpg2016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生态新城开明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2.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95.tmp.jpg2016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生态新城开明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 3.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A6.tmp.jpg2016年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生态新城开明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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